积极推进城市空气污染综合治理

25.04.2016  12:59

一、加大城市污染综合治理力度,着力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空气污染状况发生了显著变化,呈现出一次与二次、本地与区域并存的复合型污染特征,工业生产、燃煤、扬尘和机动车成为造成城市空气污染不断加重的四大主要因素。为有效治理城市空气污染,必须采用有效方式,从源头对城市工业源、面源、移动源等进行综合治理,减少多污染物的排放。

首先,要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区域环境准入,治理城市工业源。制定限制、禁止、淘汰类工业项目目录,淘汰落后产能和压缩过剩产能,推动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转型升级,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对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综合整治。

其次,要加强城市综合管理,促进城市面源污染防治。逐步取消原煤散烧,开展清洁能源建设;加强对经营性小煤炉、露天烧烤等行为的执法检查,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控制施工扬尘,治理渣土遗撒,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

最后,要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科学引导城市居民出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步行、自行车系统建设,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和非机动出行比例;采取切实措施,加速淘汰老旧机动车;推进城市绿色交通发展,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二、加快调整城市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我国能源结构以燃煤为主,占一次能源消费的66%,天然气、核能、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占比不到17%。大量非清洁能源的粗放使用,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2014年,我国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等主要大气污染物达标城市的比例分别仅为62.7%、21.7%和11.2%。特别是北方城市在冬季采暖期间,雾霾现象日益突出,已经严重影响到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加快城市能源结构调整,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是城市空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关键,未来应着重开展以下工作:

(一)优化城市能源消费结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最大限度地控制城市煤炭消费总量、减少散煤燃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分散燃煤小锅炉,促进城市及周边区域燃煤热电厂、锅炉房的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新增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替代燃煤。结合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棚户区、小散商业网点改造,扩大城市无煤区范围,加强分散燃煤治理,严禁劣质散煤的销售和使用。

(二)结合建筑应用、分布式能源和智能电网,提高城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地推动分布式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空气能、地热能等在城市供电、供热、供气、交通和建筑中的多元化、规模化应用。鼓励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和利用,开展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园区等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推广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示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和新能源城市示范,大力发展低碳生态城市和绿色生态城区。

(三)提升机动车船排放标准和燃油品质,鼓励使用清洁燃料和绿色出行,减少城市交通用能排放。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环境准入要求,推进油品质量升级。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小排量等环保型汽车,加快充电站、充电桩、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四)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减少城市建筑用能排放。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工业余热利用等工程建设,实现城市供热系统高效运行。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改造供热老旧管网,抓好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水平,开展被动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示范,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三、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深化区域协同治理

当前,我国东部地区空气污染一体化状况日趋明显,大气污染正逐渐从局地污染向区域污染演变,区域性高污染日益频繁。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霾污染较重的区域主要为长三角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东北地区和中原城市群、成渝城市群等地区,其中京津冀区域为污染最严重地区。

城市间大气污染是相互影响的,形成PM2.5的污染物可以跨越城市甚至省际的行政边界远距离输送。因此,仅从行政区划的角度考虑单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已难以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开展城市之间甚至省际之间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是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问题的有效手段。国内外在这方面已积累了成功经验。在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北京及周边六省区市积极探索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管理机制,圆满完成了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为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未来,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实体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协调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实施区域环评和重大问题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切实推进区域污染防控工作。

(二)建立区域协同的发展机制。探索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大气环境容量,在区域经济高度联系的基础上进行产业二次分工,在较高发展水平条件下抓好协同发展。

(三)建立区域监测预报预警网络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将区域内的主要大气环境和气象监测站点组成区域污染监测网络,并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优化监测网络。重点地区应在区域层面建立重污染预测预警与工作预案,以强化区域应对重污染事件的有效性和灵活性,做到责任清晰、奖惩分明、应对有序、减缓有效。

四、加大环境执法与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在提高环境监管能力的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明确中央和地方权责,形成层级监管体系,确保区域和城市空气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明确国家负责制定全国空气质量标准和监督检查大型、污染程度高的工业设施,地方政府监督小型、污染程度低的工业设施;各省负责制定本省空气质量达标办法与时间表,城市负责具体执行落实。

(二)加快智慧城市与大气污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强化环境执法的手段工具,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

(三)建立地方主要领导干部和大型企业领导干部离职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审计制度,强化环境监管,加大环境违法执法力度。

五、倡导绿色发展模式,全社会参与改善环境质量

防治大气污染,人人有责。要通过宣传教育,让全社会认识到保护大气环境关系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大气污染防治是每一个社会阶层、每一个组织乃至每一个公民的神圣使命和责任,创造全民参与、自觉行动的氛围。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汇聚起千百万人的行动,共同参与改善空气质量。

(一)完善城市大气污染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机制。各城市应在当地主要媒体、网络上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完善新闻发布和重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二)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充分发挥学校、社区、军队、政府机关、企业、媒体以及民间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中国城市无车日、中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提倡绿色生活方式,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使节约环保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三)政府机关带头践行环境保护。各级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将节能减排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细化管理措施,树立节约意识,践行环境保护行动。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学校、医院、文化等公益性公共建筑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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