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 保留身份待遇3年
央广网北京5月8日消息(记者温飞 冯悦 杨昶)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优惠条件是可以保留体制内身份和待遇三年。
30多年前,也有过类似的政策,当时俗称“停薪留职”。那是1983年6月11日,当时的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停薪留职政策自此风行。
此次国务院力排众议出台的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优惠政策,可以看作是“停薪留职”2.0版,无论是停职时间还是待遇上都优于1983年的《通知》。比如,1983年《通知》规定停薪留职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而新政策则优惠得多。
此次新的《意见》提出,对于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曾湘泉表示,这一举措与30年前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停薪留职”下海经商本质上一致,但还是有具体差别。
曾湘泉:跟30年前有很大差别,这次留一条后路。将来如果办得好,你肯定走了,如果停薪留职出去创业不成功了,可能回来。体制内的人到体制外去可能还是要有其他一些政策支持,包括创业过程中间政策的支持问题,科技人员创业可能还是要考虑这个特点。现在来讲,创业可能也需要有一些素质。比如6大能力,机会能力、组织能力、战略能力、概念等等,科技人员要下海,怎么能够降低风险,或者提高成功率,这方面工作可能还需要跟上。发一个文件,怎么去跟新经济条件、互联网的结合,所以国务院这个文件要有效果,可能还需要做很多方面的工作,有一些配套的东西。
其实,包括当年中关村大街上校办企业能够发展成高科技公司,停薪留职这一政策功不可没。在联想集团创始人柳传志看来,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特别需要鼓励有经验的科研人员创业。为此,2008年,中国科学院和联想控股发起创办“联想之星”,旨在发现和培养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柳传志: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靠转化的方式转到企业去,我自己的体会,效果不是很好。最好的方式是给企业输送人才,同时让科研院所有经验的人出来创业创新。
责任编辑:徐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