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厅推进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

30.07.2018  13:33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73号),进一步建设完善全省技术转移体系。7月10日,省科技厅召集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和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地方分中心的120多位相关负责同志,在南京共商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

江苏省科技厅通报了上半年全省技术转移体系、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等相关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对苏政发〔2018〕73号文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就具体落实措施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介绍了上半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情况,通报了年度目标完成进度;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介绍了上半年运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打算。与会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其具体扶持措施,进一步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以及加强与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沟通互动等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

最后,江苏省科技厅景茂副巡视员指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文件要求,着重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实现先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提档升级,是科技创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抓紧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配套政策措施。二是要切实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是做好技术转移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充分发挥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科技镇长团等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技术经纪人培养培训工作。三是要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要以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线上平台为枢纽,加强企业技术需求信息、科技成果信息、专家队伍信息、中介服务机构信息等技术转移要素的共享互通,以企业真实需求为突破口,促进先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四是要营造促进技术转移的良好氛围。要深入学习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宣传《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措施,大力营造鼓励全社会支持技术转移的浓厚氛围和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