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运用科技创新券助推科技型企业发展
为盘活优势科技资源,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天津市实施了科技创新券制度,由政府向科技型企业免费发放权益凭证,以财政资金资助其向科研院所、高校及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成果转化和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截至目前,已为近700家次科技型企业兑现了创新券,兑现资金2000余万元,带动企业研发投入近5300万元,创新券资金直接的放大效应超过2.6倍。
一是创新资助模式,精准投入科技资金。采取“财政后补贴”方式,以企业获取科技服务资源的需求为导向,精准投入财政资金,通过鼓励引导企业自主选择创新路径和投入方向,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相较于传统的竞争性资助模式,创新券政策门槛相对较低、普惠性强,对于普遍规模较小、创新能力有限、资源储备不足的初创期、成长期中小微企业更为适用,企业只要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既定服务内容、实现科技创新目标并据实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就能够申请兑现资金,更有利于激发企业创新动力。
二是扩大适用范围,惠及更多科技型企业。为充分调动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积极性,根据企业实际需求适时调整政策内容,进一步扩大创新券政策覆盖面。将创新券支持范围由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企业扩大至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资助额度由每年最高5万元提高至10万元;同时将创新券服务机构范围由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扩展至可提供相关科技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今年以来,围绕初创期企业创新创业需求,开放了创新券初创服务包,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向服务机构购买代理记账、报税、工商代理、人事代理等服务,得到企业好评。
三是简化申报程序,方便企业申请使用。依托天津市科技型企业服务网开发建设创新券管理系统,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便捷在线服务,企业通过类似“淘宝”购物的方式在线申领、使用和兑现创新券,企业可随时申请、及时使用、评审达标即兑现。同时,考虑到部分企业使用习惯,充分发挥创新券政策灵活、便捷的优势,采取线上线下同时受理的方式满足企业需求。
四是积极开放合作,探索京津冀创新券互通。积极与北京市、河北省科技部门沟通协商,推动探索建立互相衔接的创新券合作模式。按照目标同向、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不断丰富和整合京津冀三地科技企事业单位的科技服务资源,支持三地企业跨区域利用科技资源开展创新活动。目前已征集天津市首批近240余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参与京津冀创新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