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限电:国家权力“内卷化”之弊

06.04.2016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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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3月21日开始,深圳交警实施“禁摩限电”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在街头巷尾对摩的、电动车围追堵截。根据其发布的消息,截止3月31日,不过10天时间,就查扣了电动车17975辆、拘留874人(拘留无证670人、非法拉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196人、暴力抗法8人)。目前“禁摩限电”行动已出现向其他大城市扩展的迹象。

  4月4日,深圳交警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深圳交警“禁摩限电”答疑》,说明“禁摩限电”的三点主要原因:深圳道路交通没有设计摩的、电动车的道路;国家无标准,行驶无牌照,上路无依据;摩的、电动车事故多发,隐患重重。

  为什么要“禁摩限电”,深圳警方答疑的核心理由是,摩的、电瓶车的管理无章可循。问题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新生事物的出现都是无章可循,如果无章可循就禁止,显然就会阻碍社会的进步。事实上,所谓无章可循也仅仅是对中国大陆而言,摩的、电动车在泰国、印度、越南、台湾等地区和国家都有很好的管理样本。最近一篇《台湾为什么不禁摩》的文章就传得很火,值得深圳警方反思。

  摩的、电瓶车满足了很多低收入人群的出行需求,而“禁摩限电”这种“择其小者而禁之”的做法,有欺负弱势群体、伤害社会公正之嫌。任何公民都有权力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交通工具自由出行,如果因为有摩的、电动车在路上横冲直闯影响交通秩序,深圳警方也应该通过提高交通管理水平来解决,而不是取消他们上路的资格。

  不过,不要以为“禁摩限电”反映出地方政府不体察社会民情。其实,民情如何,政府比你我更清楚。其实,这是100多年来中国在追求国家现代化的道路上,一直没有迈过的“官民之争”的坎。

  从晚清以来,中国的基层社会管理一直找不到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长期在管不好还要管、越管越乱的局面中徘徊。究其原因,一方面,地方管理者个人意志过多,考虑社会经济民生太少,另一方面,国家权力对基层社会的深度介入,让基层自治无从自立。

  国家权力的扩张应该以提高社会运行效率为目的,否则其扩张就会成为国家权力的“内卷化”,这表面上看是满足了一部分民意,实际上则违反了社会运行规律。不论深圳警方采用何种手段让“禁摩限电”成功,让深圳大街上的摩的、电瓶车统统消失,都不会增加国家税收,也不能提高社会中低收入人群的“通勤效率”。相反,为了维持 “禁摩限电”的政绩,政府还必须付出大量的财政支出,雇用大量协警等非正式的执法人员,来维护新体系的运行。而且,“禁摩限电”还会带来协警灰色收入,以及罚没摩的、电瓶车的灰色销售渠道等问题,成为新的腐败源头。

  据《新京报》报道,深圳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下发的《关于调整交通综合整治奖励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规定,凡在“禁摩限电”的专项整治中,查获收缴加装铁甲的非法营运三轮车每查处一辆奖励600元,普通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每辆奖励100元,拘留一人奖励500元,刑拘一人奖励2000元。有人估算,只要拼命抓车抓人,一个月赚好几万工资问题不大。

  “禁摩限电”是国家权力“内卷化”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深圳的集中爆发,并必然会引发激烈和荒诞的社会对抗。在深圳“禁摩限电”的执法中,一个小伙子,拒绝执法人员没收电瓶车,竟拿起大石头主动将自己的车砸烂,并称“自己砸了也不交给土匪”。视频中的小伙子,话说得不好听,事做得不好看,但是,道理却一点也不差——摩的、电瓶车是合法的私人财产,警方有什么权力没收?

  深圳警方“禁摩限电”的行政管理“内卷化”做法,几乎和晚清政府为增加国库收入如出一辙:当外部发展乏力的时候,就向内部百姓要政绩。深圳出台“禁摩限电”的“奖励标准”,事实上是把行政管理权力度让给“想捞取利益但又不用对社会管理负责的营利性经纪人控制”,并排挤掉社会精英在其中的参与和发言权,其结果只会造成基层社会管理权力的混乱,而对社会管理效率毫无益处。

  在“内卷化”情况下,国家权力试图更深入地控制基层社会,但又没有能力和办法,遂通过“营利性经纪人”去实施,其结果是给基层社会管理带来更大的混乱。著名汉学家杜赞奇说:国家权力内卷化造成的后果是社会没有实际的发展增长,采用固定的 “奖励执法”来再生和勉强维持国家权力,必然导致正规化、合理化的机构与“内卷化”力量经常处于冲突之中,而其功能性障碍又将给国家权力的稳定带来更多的麻烦。所谓“按下葫芦起了瓢”的局面,将迫使整个国家基层权力机构花费更多时间去做“两头不讨好”的补救工作。

  一个社会良好的风尚和交通秩序,需要的是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一方面,政府要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另一方面,政府要通过社会自治的公共道德建设来解决问题。譬如在台湾,平均每百人就拥有64辆摩的,警方给摩的在红绿灯路口设立了专门的等候区。我也曾经在晚上探访过台北的社区,所有的摩的都摆放整齐,没有“协警”监督管理,这都是公民社会自治的结果,而不是国家权力延伸所致。

  也许,正在抬头的这种行政权力“内卷化”,和当下的经济下行压力、反腐倡廉难以深度推进,以及体制内部的惰性,都有密切关系。令人担忧的是,这种“内卷化”机理一旦形成路径依赖,中国急需的社会制度创新就很难发生,这是有志之士批评深圳“禁摩限电”应有的高度和远见。

(注:作者才让多吉,微信公众号是crdj2277。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责编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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