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蓝天 明媚银川
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素有“塞上江南”的美誉,是一座历史文化悠久、民族特色鲜明、自然风光秀丽的塞上古城,既是丝绸之路的节点城市,又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经济区域。
近年来,银川市倾力打造“碧水蓝天、明媚银川”的城市名片。凭借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优势,让“碧水蓝天、明媚银川”的城市形象日益凸显,并逐步向“美好银川”迈进。银川市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亚洲都市景观奖、2016亚太领军智慧城市、2016中国领军智慧城市等荣誉。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银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决摒弃损害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加强环境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持久战、攻坚战,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和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保问题,让银川市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美、空气更清新。
强化顶层设计,高位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自2013年以来,银川市启动实施“蓝天工程”,先后制定出台了《银川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年~2017年)》《银川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银川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暂行规定》《银川市2016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银川市2016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
2015年,银川市将“空气质量专项会战”作为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及一系列具体措施。银川市人大连续三年将“蓝天工程”作为环保世纪行的主题,监督推动“蓝天工程”各项工作的落实。
2016年,银川市首次召开全市环境治理誓师大会,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长担任副组长的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美丽银川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对美丽银川建设94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分工。同时,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落实行政奖惩和经济奖惩。提高环保工作绩效考核权重,由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责任书,明确各项目标任务。
2017年,成立了美丽银川建设委员会,在银川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等基础上,组建成立银川市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和指挥部,并抽调专人成立督察考核办公室。对《银川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暂行规定》《银川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高了适用性;出台《银川市环境综合整治督查问责办法(试行)》,通过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绿色决策的体制机制,统筹谋划全市环保工作。
银川市充分意识到“十三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全民战役,环保工作将进入“全民环保”的大环保阶段,跳出“小环保”认识“大环保”,并推进大环保的发展。为加快建设西北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和“两宜两化”城市,2017年银川市环境综合治理大会决定在全市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大会战,提出了市容市貌环境治理、农村环境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绿化美化城乡、水环境治理、公共交通综合治理、智慧城市建设、文明城市提升和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九大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四治一禁”,提升银川环境质量。2016年以来,银川市对市辖6个县(市)区实行“环境质量生态补偿”,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深入开展“四治一禁”,即“治煤、治尘、治企、治车、禁烧”,强化统筹协调,深化部门联动,加强执法监管,严格目标考核,提高科技支撑,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施治、社会共治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持续巩固提升“银川蓝”。
逐年加压,大气治理敢打硬仗。强力“治煤”。 全面启动全市燃煤小锅炉拆除并网工作,共拆除燃煤锅炉257台,对无集中供热热源的片区,结合实际,实行煤改气、煤改电,逐步予以淘汰。加快实施集中供热工程, 实施西夏热电二期及东热西送项目,西夏热电二期项目正在紧张建设中,预计9月底完工,该项目投产后供热能力达1642万平方米,可替代区域内分散燃煤锅炉154台,东热西送项目正在筹备建设中。
大力“治尘”。 严格控制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召开全市建筑施工单位扬尘防治工作专题会,将扬尘治理具体要求逐级传达,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以6个100%制度(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运输)为标准,推动各建筑工地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销号制度,共完成339处建筑堆场、335处裸露地面,共170.4万平方米的扬尘综合整治。积极推进“以克论净”深度清扫保洁作业,制定科学化机扫作业方案,提高环卫作业精细化程度,开展人机结合保洁模式,全面提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
深化“治企”。 加快推进火电、自备电厂、水泥、燃煤锅炉等重点行业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组织对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进行除尘脱硫设施升级改造,共完成脱硫改造项目63个、脱硝项目3个、除尘项目72个。组织制定了生物发酵、农药、医药等企业异味污染治理方案,标定异味点位图,各异味污染企业不断完善、升级治理设施,异味治理工程正在有序推进。
强化“治车”。 2017年,银川市需淘汰黄标车4668辆、老旧车辆4332辆,截至6月底,已淘汰黄标车3407辆,占下达量的73%;淘汰老旧车辆6275辆,占下达量144.78%,查处低速汽车违法行为1340起、查处冒黑烟违法行为2239余起。据统计,2013年~2016年,银川市累计淘汰黄标车、老旧车4.34万辆。同时,银川市加快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和绿色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在全市投放两万辆共享单车,为市民绿色出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严格“禁烧”。 禁烧秸秆、芦苇、垃圾等废弃物,落实三级秸秆等废弃物禁烧责任,银川市环保等多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发现一个火点对所在辖区政府处罚1万~5万元,并将焚烧污染监管工作纳入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以项目为支撑,着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银川依水而建、因水而兴,历史上曾有七十二连湖之美,“塞上湖城”美名远扬。在水污染治理方面,银川市实施水环境管理“12369”工程,(一河、两带、三湖、六沟、九源工程)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保护黄河母亲河为核心,以水污染治理工程为抓手,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黄河银川段水质稳定达标,努力实现河更畅、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的生态格局。
六纵六横,精力打造百湖润银川。 2017年起,银川市启动“六纵六横”水网建设,逐年对全市128个百亩以上湖泊进行景观提升,通过改造提升岸线的绿化档次,进一步完善提升湖泊湿地生态、景观、公共服务功能,着力打造“百湖润银川,碧水环城流”的美景,提升城市品质和影响力。目前,银川市湖泊湿地面积由2002年的3.2万公顷增至5.31万公顷,水系水域面积占城市规划区面积的10%,形成了河、湖、沟、渠、库、湿地交织贯通的区域性水资源调控体系和城市水环境生态圈。
提标提质,让黄河“喝”上优质水。 实施污水处理厂提升工程,资料显示,2016年以来,银川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总投资已达10亿元,到2017年底,银川市8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1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将明显提升。综合整治入黄排水沟,全面取缔非法设置在排水沟沿线废水直排口,在银新干沟、四二干沟、第二排水沟、永二干沟、中干沟、灵武东沟六条排水沟适宜地段建设人工湿地。开展银川市9条黑臭水体整治,2017年底,将实现银川市城市建成区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水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彻底消除城市段黑臭水体。“十三五”期间,银川市将综合治理城市“龙须沟”12条94公里。
聚力“长”治,全面推进河长制。 银川市坚持“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湖一景”原则,建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河长体系,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和河长制工作考核奖罚制度。同时,分级设立河长制办公室,覆盖全市河道湖泊,完善水治理体系,实现用水总量严格控制、水体水质根本好转、水域岸线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五大目标,努力构建“互联互通、引排顺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的现代河网水系,为“美好银川”建设提供水环境安全保障。
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土壤修复试点项目。
银川市制定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切实推进“净土工程”。组织开展化学品生产企业调查及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工作,进一步奠定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基础。谋划储备土壤环境治理的重点工程项目库,申请到土壤修复与治理专项资金实施示范工程,着力解决调查发现的污水灌溉问题,有效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固废规范化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及高压执法等环节,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建成西北地区唯一的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对废旧资源进行回收再利用。同时,加大工业固废环境执法力度,建设医疗废物、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体系,有效减少重金属、固废对土壤、人居环境的污染,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加大农村环保力度,实现农村垃圾收集全覆盖。近年来,银川市累计争取农村环保专项资金3.7亿余元,在26个乡镇262个村庄实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垃圾收集覆盖100%行政村。 共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330余公里,建设40余处污水处理设施,24处垃圾收集转运站、7座乡镇垃圾填埋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得以完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同时,《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开辟了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地方立法的先河。永宁县成功创建成自治区级生态县。全市共创建 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和19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
打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实施城市“双修”,提升银川“颜值”。2017年银川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以《全域银川发展战略规划》《产城一体化规划》和《银川市生态规划》三大规划为顶层设计,又成功申报了第二批“中德低碳生态示范试点城市”。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的要求,银川市均衡布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把山水林田湖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统筹实施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高标准规划、高品质建设、高效能治理,让居民望得见贺兰山、看得见黄河水、记得住塞上江南风情。
推进自然保护区整治,加快生态修复。银川市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主要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和明确要求,制订详细方案,扎实推进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银川段及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截至目前,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银川段人类活动已完成建筑物拆除,下一步按照技术标准做好生态恢复。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已完成大部分整治,其余的正在抓紧整治及生态恢复治理。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银川市严格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已划定了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地、森林、草原、湿地5条红线,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禁止开发区和其他须保护等重要区域实行严格的红线管控制度,实施农田生态保护、灌区绿网、湿地保护恢复、草原生态保护、防沙治沙、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节水集蓄、天然林保护、造林绿化等工程,构建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和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着力打造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筑牢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全面禁噪共享“银川静”。在尽享“银川蓝”的同时,银川市民还拥有了引以为傲的“银川静”。 《2017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显示,在31个直辖市及省会城市中,银川市的声环境质量最高,昼夜的总点次达标率均为100%,成为名副其实的安静之城。
近年来,银川市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常抓不懈,《银川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环保、交通、文化、城管、物业服务等部门的噪声防治职责,为银川市全面降噪提供法律保障。据统计,银川市12369环保投诉热线每年受理的信访投诉件中,有三成属于噪声污染,其中,餐饮娱乐业、建筑施工、零散加工网点、企业生产是噪声的主要来源。为此,银川环保通过“五个转变”为城市“降噪”:一是从被动执法向主动监管转变;二是从“人防”向“技防”转变;三是从“个体”执法向部门联合转变;四是从单一执法向综合管理转变;五是从项目个别监管向区域综合监管转变。数据显示,2015年银川市噪声污染投诉为1658件,到2016年,这一数字降至1474件,下降11%。
专家把脉开方 企业抓药治污。药企异味污染是银川老百姓关注的焦点之一。 针对永宁县两家制药企业异味污染治理难度大,存在技术瓶颈的问题,环保部门在依法从严监管的同时,主动服务于企业,先后邀请中科院院士、科研院校、异味治理研究所的专家,走进企业对异味问题“把脉会诊”,提出具体可行性对策,使企业能“对症下药”,实施精准治理。
截至目前,宁夏泰瑞制药有限公司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开展异味治理攻坚战,封闭好氧池,加装异味治理设施14台(套),逐项消除异味源头,减少异味气体排放。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针对产生异味的不同工段的污染物特性,再投资再改造,增加异味治理设施,将深度处理后的尾气输送至锅炉中进行焚烧。
铸盾亮剑“紧箍”常念,精准施策狠抓落实。银川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新法新规,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016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687人次,检查工业企业3547家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16份,罚款数额2200多万元。其中,累计实施按日计罚企业8家,计罚金额540多万元,查封扣押4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5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16家16人,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