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确保法律援助质量再上新台阶

24.12.2016  03:06
    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集中体现在案件的办理质量上。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中宁县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受援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 对指派的案件强化监督,实行案前告知,案中指导,案后回访,结合点援制的实施,让受援人选择自己熟悉的或者专业对口的律师承办自己的案件,对律师办理案件给予充分的信任,加强了双方之间的密切合作,从根本上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办理。2、律师积极性也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律师源于受援人的选择和信任,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尽心尽力,在案件质量上狠下功夫,最大限度的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逐步改变了过去指派案件律师有应付的现象,进一步提高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3、及时征求承办人员的意见建议。在指派案件的过程中,尽量与律师沟通,保证每一个案件的指派与律师的专业特长相结合。最大限度的满足群众的利益诉求。让律师轻松办案,让受援人得到实惠。4、及时与受援人沟通,当场向受援人告知法律援助的监督电话,如遇到不满意的地方,及时拨打监督电话,确保案件指派到律师手中都能够及时办理,防止出现推脱现象。5、案件监督实行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制。将法律援助的案件质量监督落实到主任身上,实行律师所主任负责制,以便能够就近、及时监督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到目前为止,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260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为109位妇女、230位农民工、43位老年人、7位未成年人、4位军人军属、3位残疾人及44位一般贫困者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案件的办理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为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