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得当 有序推进 确保年内完成GSP认证工作

15.09.2015  20:27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未达到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认证)要求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为了让辖区药品企业顺利通过认证,我局克服人员不足、时间紧迫的困难,采用多种举措,今年以来,已对177家企业完成GSP认证工作,完成我局承担任务的60%以上,其中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加班认证44家,邀请各市、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员参加87人次,实施两证合一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141家次,为按时完成此项任务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我局成立时,市政府〔2014〕216号文件将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划入,由于需要认证的企业800余家、基数大,而我局只有1名检查员,年内完成此项任务困难极大。但我局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一是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支持。我局多次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政府专题汇报相关工作,与市场监管局多次沟通协调,不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发了银政办发〔2015〕145号文件,明确了认证工作目标、时限、范围、职责。特别强调:“逾期不能完成,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人)予以问责”。随后,我局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文,明确了具体工作安排部署,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二是抽调人员参加培训。对于GSP检查员不足、直接影响认证进度的问题,经我局多次申请,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20日至24日组织了专门培训,市场监管局派出21名、我局派出11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为有效开展此项工作做好人员准备。三是建立GSP认证专家库,为各受理单位组织现场评审做好了人员贮备。四是合理划分任务。充分发挥审批局、各市县市场监管局人员优势、联合协作优势,将认证工作任务合理划分,共同做好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