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不懈

20.09.2015  16:39

石嘴山市审计局推行审计项目“双向监督”制度,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科室与被审计单位四级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局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考核。制定《石嘴山市审计局“3+2”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审计项目时限完成情况,同步督查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业绩考评,同步对审计人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评议,将结果作为年底奖优惩劣的重要依据。此外,每个审计项目完成后,被审计单位都要将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反馈,局机关效能监察室负责对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实行监督回访,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入脑入心入行”。

    同时,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特约监督员、被审计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主动进行监督回访,回访率常年保持100%;实行网上在线督查,由效能监察室在“育德苑”微信平台发出限时上报审计人员现场工作照片的指令,各审计组需在规定时限内将审计现场照片发送到微信上,逾期发送者视为脱岗或旷工。完善干部“干事档案”。将干部工作业绩与评先评优和晋升相结合,营造了良好的干事环境。

 

    自2014年以来,通过竞争上岗,先后由2名同志晋升为主任科员,1名同志晋升为副科长,1名同志晋升为科长,2名同志被评为全区审计系统先进工作者,5名同志被为全区审计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先进个人,1名同志拟推荐为对外交流提拔副处级干部。(石嘴山市审计局 张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