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多举措打响房地产去库存硬仗

16.08.2017  10:01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李静)8月15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促进石嘴山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该市出台了《石嘴山市市辖区房地产去库存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了10条具体意见,采取暂停房地产住房开发项目用地供应、实行现房销售、对高校毕业生和进城农民购房给予货币化补贴、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等措施,进一步促进商品房去库存。   据了解,《意见(试行)》从8月8日起已正式实施,之后,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原则上暂停住宅项目开发土地供应,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全部实行现房销售。   具体优惠政策有:   购房有补贴   对该市城镇居民和农民在辖区内购买面积140平方米以内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平方米给予200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资金由市本级、辖区财政各负担50%;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先购后补;享受购房补贴的住房5年内不得交易,5年内交易的,须全额退还购房补贴。   子女入学不用愁   非石嘴山市户籍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业用房60平方米以上或住房100平方米以上的,购房人子女可在购房所在地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园、入学;在本实施意见有效期内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可直接转入辖区内的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市一中、市三中、市光明中学)就读。   参与政府招投标、参加有关考试有加分   对在石嘴山市辖区内购买新建商业用房或普通商品住房300平方米以上办公用房,并在该市注册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时,每次增加3分,最多享受三次。   对在该市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参加市、辖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考时,可增加5分。   棚户区改造 推行“房票制”安置模式   棚户区改造全面实施货币化安置政策,并推行“房票制”安置模式,棚户区安置户原则上应在本市购买商品房;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补偿用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的,免征契税;对超出货币补偿部分的,按应缴契税的50%给予奖励。   公积金贷款 首付比例调至30%   对在该市申请公积金贷款到外市县购房的,提高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由原来最低20%调至最低30%;下调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由原购房总价60%下调至50%;对已使用过2次以上(含2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二套房缴契税有新规   同时,对居民(含外地居民)在该市购买商品住房的,在办理签约、网签、贷款以及权属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供住房套数查询证明。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不再对购房人的房屋套数进行查询。在该市辖区内购买第2套以上(含第2套)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按规定缴纳契税后,对其缴纳超出首套住房的契税全额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