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督查海原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3月14日-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衡鸣任带领教育厅基教处处长张可生、原自治区督学崔永兴等专家对海原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过程性督查,并召开了反馈会。中卫市政府副市长蔡菊,海原县委书记徐海宁,中卫市教育局局长王自强,海原县副县长白旭及教体、财政、发改、人社、编办、残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校校长参加了会议。
督查组先后深入关桥瓦窑河教学点,海原四小,海原三中,树台九年一贯制学校、树台相桐小学等16所学校,对入学机会、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师资队伍、质量与管理及档案建设等验收指标进行了全面督查。反馈会上,督查组成员分别反馈了督查情况,指出了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督查组建议,海原县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措施,加大督查落实,采取制定工作计划,倒排工期,全力攻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教育、财政、发改、编办、人社、残联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做好义务教育经费,校长轮岗交流,音体美教师招聘调配、残疾儿童统计等工作;二要吃透政策,掌握标准,熟悉各项指标的评价体系,办学条件及师资经费投入情况,做到政策清、底数清、数据准。根据各校的实际困难,缺什么补什么,争取尽早配齐不足的电脑、仪器等设备。三要按要求,一校一案,因陋就简,采取腾退办公用房设功能室,新建、扩建、迁建学校,分流学生、压缩招生计划等措施解决大校额,大班额,积极改善教学环境,确保各学校都能达到均衡验收标准。四要明确工作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全力推进海原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针对督查组提出的建议与要求,蔡菊副市长表示,中卫市委、政府将下大力气,采取措施,千方百计,从经费、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上全力支持海原教育的发展;徐海宁书记强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上下合力、齐抓共管,进一步强化措施、明确任务、靠实责任,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通过区市人民政府的评估验收。
(供稿: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刘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