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敲响环保警钟的背后……
这两天,因为一起新闻,宁夏又成焦点。
起因在于一次督察。2016年7月12日至8月12日,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11月16日,督察组就督察情况向自治区进行反馈。
对于这些年我区在环保工作上作出的努力,督察组给予了充分肯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确立建设‘美丽宁夏’奋斗目标和‘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在全国率先出台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和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实行全区域草原禁牧封育,生态建设成效明显”。
同时,也点出了问题所在:“生态环境较为脆弱,产业倚重倚能”,“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等问题”,“针对腾格里沙漠污染、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等重大环境问题,仅对基层监管人员实施问责,未从决策审批等环节追溯责任”……
老实说,这些年我们在生态环境的保护上作出的努力不少。从“不要发臭的GDP”,到“加快‘美丽宁夏’建设”,再到“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从坚持生态优先,严守生态底线,到不断扩大绿色空间,坚决整治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再到成为全国第一个实行全区域草原禁牧封育的省区、全国第一个实现沙漠化逆转的省区……“环保”二字,如今已经成为许多人的共识。
特别是前段时间,我区研究印发了相关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对违背科学发展、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领导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这等于在领导干部头顶悬了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让他们不得不重视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而这又何尝不是一把“护卫绿水青山,造福一方百姓”的“尚方宝剑”!
可既然我们对环保态度坚决、措施严厉,为什么还会有人公然违纪?为什么有的地区仍然无视环保?为什么还会有督察组通报的这些问题?
认真想想,一方面,可能在于我们有些干部心底深处并不认可“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这种观念。认为像我们这样的落后地区,应该把经济发展放在第一位;在精力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投入到改善环境上的越多,投入到经济建设上的就越少;对投资项目“忍痛割爱”,就是在变相“牺牲”经济效益……一句话,在生态环境与经济效益、个人政绩之间,他们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殊不知,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从长远的得与失来看,“绿水青山”既是发展的资本,更有可能成为一个地方未来脱颖而出的底气。
另一方面,缺少震慑环保违规行为的雷霆手段,缺少让违法之人不敢、不能也不愿继续为之的体制机制,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毕竟,依法治污,就要让法律长出钢牙利齿,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来真正彰显法律的威严,倒逼企业和职能部门学法、守法和执法。如果遇到问题,只是轻描淡写地隔靴搔痒,让法规停留在文件层面,缺少必要的行动和惩戒,那么,无视环保、藐视生态的事就不会杜绝。
就此而言,这次督察真是给我们敲了一记很响的警钟。“路漫漫其修远兮”,要解决“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而人之欲无极”的矛盾,达到“一松一竹真朋友,山鸟山花好兄弟”的意境,恐怕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