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三查”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26.08.2015  18:01

今年以来,针对机构改革后药械监管人员少、日常监管任务重的现状,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推行自查、巡查、检查相结合的“三查”机制,强化了药械质量管理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药店自查。所有药械经营企业签订自查自纠承诺书,按照药品零售企业自查自纠表的内容和要求,药品批发、连锁企业门店和单体药店每月对药械质量管理开展一次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二是总部巡查。按照巡查表的内容和要求,批发企业、连锁企业总部每季度对自己门店的药械质量管理情况开展一次巡查,提高企业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结合药械监管重点工作和各种专项整治开展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自查和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三查”机制的有效开展,将企业自查、巡查情况和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结果与企业年终信用等级评定结合起来,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调动了企业自我管理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