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公示
09.06.2016 00:4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近日,为扎实推动“四有两责”中日常监管责任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切实履行各级医疗器械监管职责,发挥信息公开化手段在医疗器械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区局《关于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信息报告公开制度的通知》精神,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6月6日公布了2016年第一期宁夏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信息。公示内容包括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永宁县、大武口区、惠农区、盐池县、利通区、红寺堡区、太阳山、青铜峡市、隆德县等12个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所辖县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今年3月至5月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情况。
此期间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63家,监管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生产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义齿生产单位铸造室合金使用记录不健全;经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为:部分商品注册证、销售记录、检验报告不全等;使用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毁型不完全等。监管部门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涉及企业和医院限期整改,规范完善经营使用行为。
今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每月在局官方网站上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公示。通过信息公示的手段和作用,达到“两促进、两提升”的监管效果,一方面促进基层监管部门尽职履责,强化日常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和素质,另一方面促进企业、医院守法自律,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提高我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9.06.2016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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