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项措施开展织纹螺专项整治工作

29.08.2016  20:04

根据区食药局、市局和县局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织纹螺销售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要求,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的重点餐饮单位进行检查。

一是学习文件,认识其重要性。 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下载有关织纹螺的图片,认识了解织纹螺以及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明确查禁织纹螺生产经营的重要意义。

二是加强检查,落实网格化管理 。认真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排查辖区餐饮单位是否存在加工制售织纹螺的行为。重点对辖区海鲜酒楼、大型餐饮、海鲜火锅、烧烤摊点等餐饮单位进行检查,认真查验经营单位的进货登记台账,要求被检单位要把好进货关,严禁购进和加工销售织纹螺。

三是强化责任,加强市场开办方监管。 对南环商贸中心、李俊市场、望远市场以及大型超市等负责人,要求他们认真履行市场开办方的责任,禁止在市场内及超市的海鲜柜台出售织纹螺。

四是提高认识,强化对经营户宣传教育。 通过召开餐饮服务例会的形式,查看图片让经营户了解织纹螺,讲解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事件。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夏季是织纹螺中毒高发季节,消费者在购买蛳时,一定要注意辨别,切勿购买和食用织纹螺。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检查各大市场、餐饮单位、烧烤店等餐饮服务业共92户,辖区没有发现加工销售织纹螺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