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监狱开展“四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严明纪律整饬警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进一步整饬警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区监狱系统从即日起全面开展“四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个别警察职工法制和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身份意识不强,对制度规定习惯性漠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此次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五个过硬”要求,在严格落实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六个一律”和“六个决不允许”等铁规禁令的基础上,突出厉行“四个严禁”:即严禁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严禁直接或变相从事直销和传销活动、严禁利用各种形式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或非法出国(境),并从中细化出23种具体表现形式,教育引导全系统警察职工强化规矩意识,时刻心存敬畏、行有所戒、令行禁止。
自即日通知下发后20个工作日内,全区各监狱根据实施方案,迅速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警察职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支部为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利用20天的时间,对照“四个严禁”23种具体表现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警察、职工深入全面组织开展自查,确保对所涉及的问题逐一清理核实,确保人人过关、一个不漏,并依据相关法规认定事实、确定性质、厘清责任,全面客观准确地做好相关记录。各单位对自查出的问题要立行立纠。对一般性违规问题,要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本人不得参与当年评先评优;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严肃进行问责查处,并切实抓好整改;对涉及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和直接或变相从事直销、传销活动的,限期退出相关非法活动,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自查期间隐瞒不报或自查结束后仍不收手,依然存在与“四个严禁”相关行为的,一律顶格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专项整治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监狱局政治部,各监狱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通过明查暗访、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积极开展清查整治工作。要求各监狱利用9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向“四个严禁”宣战为主题开展专题讨论,签订“四个严禁”公开承诺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及时约谈部门负责人,严格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