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规范及网络直报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09.03.2015 13:58
本文来源: 卫生厅
宁卫计办室〔2015〕29号
自治区及各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夏医科大学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食品安全能力建设人员培训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的数据采样、上报及审核工作,卫生计生委定于2015年3月18日举办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规范及网络直报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几年全区食源性疾病暴发情况分析;
(二)化学污染物、微生物及食源性疾病监测采样要求;
(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报中存在的问题及上报要求;
(四)2015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和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网报技术培训。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5年3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18:30在青铜峡市青铜峡宾馆一楼大厅报到,3月18日上午8:30在青铜峡市青铜峡宾馆北4楼会议室培训,时间2天。
青铜峡宾馆地址:青铜峡市中心广场对面,青铜峡市汽车站乘坐1路、3路公交在中心广场下车,联系电话:0953-3058888,可详细咨询。
三、参加人员
(一)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化学污染物和微生物监测数据采集、上报和食源性疾病网络上报(审核)人员(每市各3人);
(二)各县(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食源性疾病网络上报(审核)人员各1人;
(三)各哨点医院(名单见附件2)负责食源性疾病网报人员各1人。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的哨点医院并统一汇总报送学员回执。务必于3月13日前将学员回执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下列指定邮箱;
(二)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用自理,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自备学习用笔记本和笔;
(三)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上报人员请自带笔记本电脑;
(四)培训结束后,将进行有关内容的测试评估,合格者授予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一类学分;
(五)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派人参加,自行增加人员的费用自理。
联 系 人:韩丽霞
电 话:0951—5054102 1351920187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下载 :1、哨点医院名单
2、2015年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规范及网络直报技术培训班回执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6日
本文来源: 卫生厅
09.03.2015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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