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谷子、糜子喜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2.12.2014  12:36

  近日,盐池县谷子、盐池糜子两个产品顺利通过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评审,并由农业部第2179号公告准予登记,依法实施保护。

  盐池县谷子、糜子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盐池县花马池镇、大水坑镇、惠安堡镇、高沙窝镇、冯记沟乡、青山乡、王乐井乡、麻黄山乡8个乡镇。保护范围位于东经106°33′-107°47′,北纬37°04′-38°10′。谷子种植面积 2000 公顷,年产量1000吨;糜子种植面积5000公顷,年产量1500吨。

        盐池县谷子、糜子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有利于促进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我区特色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开发和拓展农业的综合能力,发扬传统农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