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旅游局2015年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自治区旅游局2015年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
自治区旅游局2015年
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2015年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转作风、抓发展”“守纪律,讲规矩”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和改善旅游行业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围绕“把旅游业培育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这一主线,结合全区旅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旅游中心工作,以民主评议为抓手,通过深入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进一步使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干部规范行政行为,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塑造良好形象,促进全区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自治区旅游局机关及处级以上干部、局直属事业单位处级干部。
(二)评议内容
1、自治区旅游局机关
(1)依法履职方面:是否依法依规办事;是否存在强行摊派、乱收费、耗时长等问题。
(2)服务群众方面: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公开透明;是否服务热情;是否改进服务方式,简化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
(3)作风建设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若干规定》和自治区旅游局《实施细则》;是否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4)廉洁从政方面:行业监管是否严格规范;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执法不公、吃、拿、卡、要等问题。
2. 处级以上干部
重点评议各级干部以下问题:是否守纪律、讲规矩、顾大局;作风是否扎实,有无不作为、慢作为和守摊子、混日子等问题;自身要求是否严格,有无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以及收受节礼、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问题。是否存在宗旨意识淡薄、忽视群众利益、服务群众能力不强的问题;是否存在不负责任、不敢担当、政策执行力不强的问题;是否存在目无法纪、作风霸道、独断专行、热衷做表面文章的问题;是否存在设租寻租、官商勾结和执法不严、办事不公的问题。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旅游局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运用网络测评、电话调查、“政风行风热线”考评、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单位自评四种方式进行评议。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动员(6月底前)。 自治区旅游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党支部要主动落实“两个责任”,认真组织学习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明确评议对象、评议方法和步骤,确保思想重视、行动积极、全员参与。
(二)自查自纠(7月底前)。 要采取多种形式征求旅游企业和其他服务对象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开通电子信箱等方式,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对照评议内容,逐项查摆梳理,做到边查边改,力求把问题找准、找实、找透。自治区旅游局监察室将进行不定期督查。
(三)整改自评(9月底前)。 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为整改标准,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进行全面治理。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分步骤解决。同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机关及干部作风情况进行自评,自评结果、自查自纠与整改措施于9月30日前报自治区旅游局监察室。监察室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与10月10日前将自治区旅游局整改情况和干部作风测评情况上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