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推动司法部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司法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和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司法部政务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强司法行政政策解读回应。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重点政务信息公开
1.落实简政放权事项公开。公开司法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保留项目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清理规范、职业水平认定职能转变等工作,并在司法部门户网站及相关子站公开,确保行政审批、职业资格认定相对人及时了解行政行为主体变更情况,方便公众监督。
2.推进信用信息公示公开。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制定和实施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考试等业务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加工、保存、使用,以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各单位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形成的基础信息和信用记录,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机制。积极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公示、公开相关信用信息。
3.积极推进权力清单编制。继续做好司法部权力清单运行情况公开工作,加强公开情况的日常监测,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根据《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要求,推进司法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为进一步促进办事公开提供基础。
4.推进重要司法行政政策法规公开以及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通过在司法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出版政策法规汇编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重要文化政策法规。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司法改革任务、法制惠民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5.推进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通过司法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司法部2017年部门预算、2016年部门决算及报表,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三公”经费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二)加强与公众互动回应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的重要司法行政政策,文件牵头起草司局将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司法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措施和规划方案,要积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同志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向公众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探索运用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解读。
7.加强对社会关切回应。及时了解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怎么看”“怎么说”,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司法行政领域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8.更好发挥媒体作用。主动通过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协调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及时报道解读。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会议。
(三)强化政务公开能力建设
9.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水平。按照国办统一部署,修订司法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10.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部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注重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务工作重点,及时梳理、汇总相关信息,规范信息上网审核流程,运用多种新形式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专题和信息,确保部长信箱、留言咨询、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平台等渠道畅通;用好用活政务微博微信,打造移动互联网上的司法行政新闻门户,发挥司法行政各业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的阵地作用,整合资源规模优势,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多管齐下、形成合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司法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副部长熊选国同志全面负责司法部政务公开工作。各司局作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推进,明确一位司局级负责同志分管本司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定处室负责具体协调、组织工作。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结合国务院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的总体安排,建立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规范双策并举的制度化体系,尽快理顺内部管理机制;建立新闻宣传、法制部门和业务部门会商机制,提高公开的合法性和专业性;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全员政务公开理念。组织新闻发言人、政务公开工作经办人员、政府网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驾驭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〇一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