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163”模式 消除“白色污染”
推行“163”模式 消除“白色污染”
——彭阳县农用残膜污染专项整治活动调研
近年来,随着覆膜保墒旱作节水农业的大面积推广,彭阳县以地膜玉米为主的旱作节水农业每年稳定在35万亩左右,设施农业保留面积11万亩,地膜年使用量4000吨,年产农用残膜达5800吨,在农业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较为严重的 “白色污染”。对此,彭阳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业的总体要求,坚决贯彻2014年1月26日自治区主席办公会议关于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的精神,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展开了一场 “白色污染”歼灭战,探索出了“一条路径、六项措施、三个创新”的“163”工作模式。2014年3月,全区农用残膜专项整治活动启动仪式暨座谈会在彭阳召开,会议对彭阳在实施清除农用残膜污染项目和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月,自治区主席刘慧到彭阳世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视察,再次对彭阳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2014年彭阳“农用残膜污染专项整治活动”获全区考核第一名。
一条路径,多轮驱动,消除“白色污染”行动稳步推进
沿着“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循环经济这一路径,按照区、市农用残膜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县委、政府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方案措施,强化宣传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在全县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政策调动、企业带动、层层发动”的农用残膜污染治理强大合力,建立了地膜使用、残膜捡拾、网点回收、企业加工的农用残膜回收利用良性循环体系。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农用残膜污染专项整治做到了“三有” (有回收网点,有加工企业,有回收作业公司或合作组织参与),实现了“三无”(田间、地头无裸露残膜,沟渠、林带无飘挂残膜,农户、村庄无随意焚烧、填埋残膜的二次污染)。2014年,全县共计投入回收利用资金551.5万元,完成残膜回收面积30.4万亩,回收残膜3081吨,加工造粒880吨,回收率达到上年度覆膜的80%,农田和环境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六项措施,调运有序,消除“白色污染”行动不留死角
措施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了《彭阳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意见》,对残膜回收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改造升级,对农民捡拾残膜安排人工捡拾补贴经费,对投入残膜回收的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和购买回收机具给予补贴,对建立回收网点和乡镇实施以奖代补、安排专项工作经费。2013-2014年共争取区财政补贴385万元,县财政安排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配套资金166.5万元。
措施二:建立回收加工网络。建立“企业牵头、网点回收、农户参与、政府监督、市场运作”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在覆膜面积较大的项目村扶持建立“三统一”(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管理)残膜回收网点30个。支持县内6家残膜回收加工企业引进新设备、新技术和新工艺,改造升级作业线,企业产能达到6000吨/年以上。
措施三:坚持人机综合整治。发动千家万户参与残膜污染专项整治,在每个村庄指定1-2名农村环境保洁员,随时清理村庄、道路、沟渠、林带飘挂残膜。通过资金扶持,引进机械作业,提高回收利用率。全县共投入残膜回收机具500台,有4个农机作业公司、7个农机合作组织、76个农机大户参与农用残膜回收与利用活动,2014年回收残膜10.5万亩、1050吨。
措施四:实行“以旧换新”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农用地膜“以旧换新”工作机制,实行覆膜与回收挂钩,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由乡镇指定专人配合村委会依据上年覆膜面积,按照1:1的比例实行“以旧换新”(即:交回 10公斤/亩农用残膜,换取8公斤/亩新膜),交售的旧膜按照《彭阳县农用残膜专项整治方案》实施补贴,领取新膜按照旱作农业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措施五:强化源头有效治理。为增强农膜抗拉强度,保证农膜耐候期,提高残膜回收率,规定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的农膜,必须是0.010—0.012毫米抗拉强度性能指标高的农膜(早春覆膜0.010毫米、秋季覆膜0.012毫米),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10毫米、耐候期小于6个月的农用地膜,农牧部门结合农资市场打假,严肃查处农资市场销售的厚度小于0.01毫米农用地膜,降低了残膜回收难度。
措施六: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县委、政府把覆膜和残膜回收加工利用列入全县效能目标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纳入乡镇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目标量化考核管理,做到指标量化到村,任务落实到户,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抓住春秋两个关键季节,严格督查考核,严格奖惩措施,推动残膜回收工作落到实处。
三个创新,相互聚力,消除“白色污染”行动规范安全
一是建立专用票据运作机制。设计运用了彭阳县废旧农膜回收四联专用票据,收购企业回收废膜时,统一领取加盖印章的票据,回收时向交售农户、经纪人、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户开具回收四联票据,一联由废膜回收企业留存,一联由交售者留存,一联由交售者用于领取废膜回收款,一联由残膜加工企业作为兑现补贴资金的依据。
二是建立收购补贴监督机制。全县开始收购废膜时,由县农机中心向企业派驻监督员,监督农用残膜收购工作,农牧局会同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单位,定期不定期深入企业、乡、村检查废膜交售和回收加工情况,定期公布废膜回收财政补贴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是建立回收兑付管理机制。各乡镇在回收农用残膜时,农户必须当场亲自在花户表上签名盖章,作为下年度兑换新膜的依据。同时乡、村两级经手人必须亲自签名,坚决杜绝代签、一人多签或造假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发生,杜绝虚报任务完成现象,兑付补贴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和一卡通兑付,避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