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拍蝇”成效保障群众获得感
“微腐败”破坏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啃噬着党的执政根基,损害着群众的切身利益,令群众深恶痛绝。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坚决打“虎”的同时,整治“蝇贪”不手软,“一体化”办案,“一盘棋”布局,连续五年开展“蝇贪歼灭战”,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传导压力——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解决“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问题,根本在于牢牢牵住责任“牛鼻子”,用好问责这一利器,层层传导压力,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自治区纪委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宁夏纪检机关“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督促市县(区)和区直部门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对基层党委、纪委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推动县乡党委纪委真正扛起“两个责任”,有效破解“基层执纪办法不多、惩处震慑力度不够”等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40多起,问责处理180余人,给予党纪处分40余人,对8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达到了聚指成拳、重击“蝇贪”的目的。
整合力量——建立全区“一体化”办案机制
自治区纪委结合工作实践,探索总结“五统一”“协作区”等执纪审查有效做法,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了全区“一体化”办案的长效机制。
2014年,针对宁夏地域小、执纪审查人员少的特点,自治区纪委在全区实行查办重大案件统一线索管理、统一组织指挥、统一办理调配、统一安全防范、统一后勤保障的“五统一”机制,有效防止了因人情关系等因素导致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等问题的发生。
2015年,实行五市、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交叉检查,深化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行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协作区制度,有效解决了基层执纪审查力量不足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执纪审查的工作水平和质量。
2016年,建立了问题清单、逐月对账销号、跟踪督查督办、领导包抓落实、开展工作巡察五项工作制度,区、市、县、乡四级联动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年,自治区纪委与自治区检察机关及发改、民政、财政、农牧、扶贫等13个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聚焦扶贫领域骗取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挥霍浪费、监守自盗等六个方面突出问题。
全区形成了“一体化”办案的工作格局,及时通报情况,汇总问题线索,加强对涉农资金、项目等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监督无死角,让“蝇贪”无处遁形。
起底线索——全区“一台账”销号
“平时记账,不怕赖账。”自治区纪委采取逐月建账的做法,把全区涉农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统管起来。
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纪委协同作战,采取逐个问题查阅登记、逐件核对落实等办法,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信访反映、巡视移交、审计和各类专项检查发现的涉农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梳理各类问题线索2500多个。对每个问题逐一进行“回头看”,做到群众反映的情况清楚、核查的事实清楚、定性量纪清楚、处理结果落实清楚、群众有无新的反映清楚。每月对问题线索进行汇总统计,按照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克扣挤占、优亲厚友等情况分类,建立明细工作台账,逐件核实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对账销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重点督办——全区“一盘棋”查处
特事还需特办。对群众反映集中、性质严重的问题线索,自治区纪委建立挂牌督办机制,进行跟踪督查督办,确保每一个问题线索查处有力、处理有据、合纪合规,让群众满意。
2016年,针对中央纪委移交的海原县22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西吉县6件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线索,区、市、县三级联办,共查实问题22件,查实关联问题14件,处理5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其中开除党籍10人,移送司法10人。自治区纪委先后分4批给21个县(区)移交111件侵害群众利益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查实6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67人,组织处理43人,移送司法机关61人。
2017年第一季度,自治区纪委又向5县(区)移交问题线索25件,进行重点督办。
专项行动——全区联动惩“蝇贪”
近年来,基层腐败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施策、环环相扣,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下大力气解决“蝇贪之害”。
2013年,全区严查“职级小影响大、金额小性质恶劣、事情小反映强烈”的“三小案件”,查处760多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
2013年至2014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违纪违法案件87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25人。
2015年,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和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查处故意刁难、贪污侵占、私分滥发、套取骗取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189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6起。
2016年,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59起,处理30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6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先后16次对47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2017年,开展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聚焦扶贫领域骗取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挥霍浪费、监守自盗等六个方面突出问题。一季度,自治区纪委共梳理涉农扶贫领域各类问题线索167个,已办结122个,立案15人,党政纪处分19人,2人被移送司法处理。(记者 房名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