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月20日,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精神,研究部署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传达学习中央宣传部有关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视察时指出:“宁夏作为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要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宁夏”,这对我们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贺兰山、六盘山、罗山是宁夏重要的生态屏障,生态地位非常重要,生态环境基础十分脆弱。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践行新发展理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真正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决有力、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下大力气解决我区环境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区内外重大环境污染问题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聚焦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对重大环境问题要进行重点治理、集中攻坚,综合施策、多管齐下,特别是要持续加大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科学有效做好生态修复工作,以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还贺兰山一片净土。要强化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强化追责问责,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终身追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最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立足宁夏生态环境脆弱的实际,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限,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协调发展。今后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各市、县(区)及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把审批关口,凡是环保不达标的,一律不得审批;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要深入研究论证;凡触碰了生态环境底线的,项目投资再大也坚决不能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教育管理干部,教育广大干部认真履职尽责、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全区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敢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的良好氛围。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宣传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暨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工作会议、迎接党的十九大暨“砥砺奋进的五年”重大主题宣传动员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把握正确方向,强化责任担当,坚定文化自信、提升原创能力,推动我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与迎接十九大召开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团结稳定鼓劲,组织好重大主题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着力保持意识形态领域平稳向上,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报送单位:宣传信息中心 报送人:马毓 审核发布:马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