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专题研讨会
为进一步分析我区大气污染成因,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降反升”问题,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近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厅一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专题研讨会。厅有关处室、各地市环境保护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区、市环境监测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共67人参加了研讨。研讨会邀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气室及分析室,以及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等三位专家进行专题研讨。
研讨会主要围绕西北地区空气质量状况对比分析、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宁夏生态本底评估与大气环境质量考核指标研究三个关键主题,从全国开展颗粒物源解析工作进展、成熟的源解析技术框架体系、常规源解析技术方法、应急快速源解析技术方法等方面,研讨源解析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对比分析了宁夏及各地级市2013至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2015年西北地区其他省份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同比变化情况,分析了北方城市采暖期污染明显重于非采暖期原因、颗粒物二次转化因素、沙尘天气对宁夏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给出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等污染物浓度通常呈U型分布,若剔除沙尘天气影响我区2015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较2014年将下降3.8%的结论;从宁夏生态环境本底的评价方法,以全区和设区市域为单元的大气环境质量考核基准构建和指标研究方法,研讨考核指标的合理性和操作的可行性。
通过专题研讨,大家一致认为,这次研讨会内容丰富、时间紧凑,召开及时、非常必要,打开了思路、增长了知识、指导了工作,建议今后应多召开类似的业务专题研讨会,同时根据宁夏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三面环沙的地理特点和以往环境监测等情况,针对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降反升”等问题,将借鉴西北其他省份大气污染防治经验,加快建设符合宁夏区情的沙尘天气数据剔除和宁夏生态本底背景下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可行、有效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郑忠安出席研讨会,并就解决我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降反升”问题、扎实做好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考核等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他说,“十三五”期间,为更好地突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总量减排为抓手的质量-总量双约束机制管理要求,国家将对现行考核机制调整完善。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环境保护部门要按照自治区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改善目标,结合这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专题研讨,进一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和具体任务,加大落实力度。加强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的部门间协商沟通,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按各自职责,结合实际工作,深入分析环境质量状况。在已有奏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办法基础上,再查找问题,找准问题对症下药,做到点面俱到,不留死角;三是将源解析成果更好地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结合实际工作进一步推进源解析定性与定量研究,加强源解析在实际环境监管工作的分析指导作用,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任务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