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环保局开展废机油规范收集处置工作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范我市汽修行业、汽车4S店危险废物(废机油)的利用处置行为,防止因废机油随意处置造成环境污染,银川市环保局在全市汽修厂、4S店开展废机油规范化管理工作。
1、全面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国际危险废物名录》明确规定,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从2016年开始,全市汽修厂、4S店每年要将本年度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向银川市固体废物处理监察大队进行申报。申报登记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贮存方式、委托处置单位等有关内容。对逾期不按照规定申报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2、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帐。汽修厂、4S店要根据危险废物在产生、贮存、处置等环节建立有关危险废物的台账记录簿。
3、汽修厂、4S店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库内,并设专人进行管理。
4、危险废物贮存场库必须依法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或包装物必须依法设置危险废物特性标识。
5、建立和完善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实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与处置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6、汽修厂、4S店要将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转移处置前必须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发现非法转移、处置废机油行为,我局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彻底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废机油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陈宁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