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实事件件惠民生
2014年是自治区政府连续向社会公开承诺为人民群众办理10件环保实事的第8年。10件环保实事,件件惠泽民生。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和各市、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把环保实事办理作为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履行牵头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克服点多面广、协调难度较大等困难,切实做到组织协调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督促检查到位,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了10件环保实事的办理。
■实事一
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点减排工程,改善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黄河宁夏段良好水质以上断面比例达到100%,二类优水质占66.7%。银川市优良天数274天,同比增加23天,占75.1%,位列西北省区首府城市前列;今年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63.0%、78.9%、87.2%和79.6%。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3年削减3.25%和7.63%,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年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5.7亿元,同比增长65.7%,支持实施了一批重点环保项目。在媒体公示2014年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监控企业和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强力推动最严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地”,督促所有火电企业开展除尘、脱硫设施增容改造,倒逼火电企业加大大气污染物治理,全年全区电力行业脱硝总投资达到18亿元,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建设总投资近1亿元,是近年来减排工程建设投入最多的一年。
■实事二
实施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工程,保障人民群众环境知情权。
全面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建成平罗县、贺兰县等重点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7个,重点工业园区监测站4个,银川阅海湾商务区和滨河新区监测站3个。2014年7月1日,在宁夏环保网实时发布各地级市监测数据,各地级市通过电视、报纸及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每日空气质量监测信息,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实事三
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工程,改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
全年共投入资金2.8亿元,对815个行政村和8处生态移民安置区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覆盖人口118万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11套、集污管网96.19公里,垃圾填埋场(站)20座,发放垃圾转运车2672辆、垃圾箱3.8万个,保护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6处,以奖代补畜禽养殖小区(场)污水治理和粪便综合利用项目39个,提高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率,有力地改善了农村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银川市和石嘴山市率先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有力推动了“美丽乡村”建设。
■实事四
实施环境执法“铸盾亮剑”工程,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全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万人次,检查企业5609家次,查处违法企业374家次,立案处罚企业(包括限期整改、挂牌督办、停产整顿)300家次,累计处罚330万元,始终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实事五
实施沙湖湿地保护工程,改善旅游休闲生态环境。
争取环保部2013年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200万元支持沙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态建设和水环境保护,实施了沙湖南、北岸污水处理厂扩建、改建工程、沙湖周边湿地水生植物种植及生物工程,改善了流域水环境质量。
■实事六
实施全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全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设置达到100%,全区26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成防护隔离设施建设,全区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已基本完成。
■实事七
实施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程,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宁夏固体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在线注册企业110家,其中产废单位101家,经营单位9家,基本建立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工业危险废物100%安全处置。
■实事八
实施绿色环保产业发展促进工程,开辟新的创业就业领域。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绿色信贷政策,深化绿色信贷理念,联合宁夏银监局制订出台了《关于推进绿色信贷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绿色信贷合作机制,创新绿色信贷产品、服务等措施。
■实事九
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工程,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累计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及生态村221个,其中国家级生态乡镇22个、国家级生态村4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87个、生态村108个。
■实事十
实施“优美环境是宁夏最大优势”宣传教育工程,凝聚建设美丽宁夏广泛共识。
在全区社区、企业、学校、村庄400个宣传点,发放环保宣传资料20万份,放映环保科普电影500场,举办“环境与健康”知识讲座100场、环保文艺演出50余场。召开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3次,在中国环境报、宁夏电视台、宁夏日报等区内外新闻媒体刊(播)发新闻报道1356条(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