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想着为人民做点事,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今年春节前夕,家住江西省铅山县的李沿冲因一位老朋友的到访而格外开心。几年前李沿冲家中失火后无处安身,幸而得到这位老朋友的及时帮助,才有了现如今的新家。这位老朋友叫王勇,在铅山县法院工作,现任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他曾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中国好人”等多项荣誉,是一位六级伤残退役军人。
年近半百的王勇曾是一名侦察兵,多次荣获优秀士兵称号。然而,严重的双下肺支气管扩张让他住进了医院。1991年,21岁的王勇带着“六级伤残军人证”退伍回到了地方。本可以在家带薪休养,或选择从事相对轻松的工作,王勇却主动要求去工作条件艰苦的偏远山区法庭工作,而且一干就是近20年。
这些年,病痛不时地折磨着王勇,在铅山县永平镇街上开个体诊所的医生毛志诚说,王勇在换季或者劳累过度时都要打吊针,每次吊针短则六七天,长则半个月。为了不耽误工作,每次王勇都是从县医院开好药,请毛志诚来法庭帮忙打吊针。正因如此,王勇经常一手挂吊瓶一手持文书地进行工作。“当事人看到会有些奇怪,我们不觉得了。”与王勇共事多年的法庭副庭长徐旭东说。
每天早上6时左右,王勇从县城家中赶往20多里外的法庭,为的是能够在7点钟及时接待赶早班车到法庭办事的辖区群众。书记员小江回忆说:“王庭长的咳嗽声就像部队的起床号,每天早上只要听到他的大嗓门咳嗽声,全庭立马就动起来了。”王勇在庭里立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去外地出差尽量选在双休日。他在法庭工作的10多年里都是如此,而且路途中争分夺秒,马不停蹄,最快的一次,竟然两天跑了3个省。
“要做就要做到最好。”这是王勇的座右铭。面对困难,他从不回避妥协,总是迎难而上,尽显军人顽强的作风和人民法官的睿智理性。一起执行案件让王勇记忆犹新,至今,被执行人的电话号码,他都能倒背如流。那是一起标的6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经过法庭调解,被告李明(化名)承诺会按期向原告支付欠款。但李明并未兑现。无奈之下,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为了让申请执行人尽快拿到欠款,王勇给被执行人拨打了400多次电话,到他家中协调也不下80余次。最终,老赖敌不过王勇的“执拗”,归还了欠款。“王勇同志做什么事都能在细节上下功夫,这是一种令人敬重的工作态度和精神品格,他是铅山法院的一面旗帜和一个样板。”铅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森高说。
“军人誓死保卫祖国,法官守护一方平安”“只要你心里装着人民,想着为人民做点事,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这些是王勇激励自己的话语,也是他拼命工作的精神动力。为了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减轻群众负担,王勇率先提出“2/3审限工作法”,要求全庭的案件在2/3的法定审限内办结。为了方便外地务工群众“打官司”,每当有几件案件的当事人都集中在一个城市时,他采用“组团式巡回审判法”,将法庭搬到浙江、福建、广东等当事人外出务工地进行巡回审判,而他自己则往返千里成批量地审理案件。“我不怕辛苦,就是想多为这片土地上淳朴的乡亲做些事。”王勇真情流露。
正是凭着这股“拼命三郎”的劲头,在基层法庭工作近20年时间里,王勇审理民商事案件1200多起,连续10年案件调解率、撤诉率高达82%以上,创造了审结率、执结率均为100%的非凡业绩。
担任法官的这些年,王勇每每看到经济困难的家庭,常常会给对方捐钱,共捐出了10多万元。2010年5月28日,辖区稼轩乡稼轩村刘某因其夫在帮邻居杜某建房时不幸坠亡,事情闹到法院后,王勇取出当月的工资2000元悄悄给了刘某,告诉她这是被告主动垫付的。调解时,双方知晓这一情况后,都被感动了,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王勇说:“我是一个六级伤残军人,看病可以报销。我虽然钱不多,但愿意把有限的钱捐给需要帮助的人。”
(光明日报记者 刘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