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自治区级培训的通知
宁残联办发〔2014〕38号
各市、县(区)残联,自治区残联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通知》(宁残工委发〔2014〕1号)精神,按照自治区专项调查培训方案要求,定于2014年11月11日至26日在大武口区、青铜峡市、原州区分三期召开全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调查员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第一期: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在大武口区报到,12日至14日上午培训,14日下午离会。
地点:大武口区南沙海生态酒店(大武口区世纪大道与自强路交汇处一号)
第二期: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在青铜峡市报到,18日至20日上午培训,20日下午离会。
地点:青铜峡宾馆(青铜峡市小坝中心广场)
第三期:2014年11月23日(星期日)下午在原州区报到,24日至26日上午培训,26日下午离会。
地点:万和大酒店(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北街)
二、参会人员
第一期:银川市残联、石嘴山市残联负责专项调查工作的人员各1人;银川市、石嘴山市所辖县(市、区)残联负责专项调查工作的人员各2人,所辖乡镇(街道)残联专干或专职委员1人,自治区专项调查办公室成员;石嘴山市残联、大武口区残联理事长参加开班式和入户调查,青铜峡市、原州区残联理事长现场观摩。
第二期:吴忠市残联、中卫市残联负责专项调查工作的人员各1人;吴忠市、中卫市所辖县(市、区)残联负责专项调查工作的人员各2人,所辖乡镇(街道)残联专干或专职委员1人,吴忠市残联、青铜峡市残联理事长参加开班式和入户调查。
第三期:固原市残联负责专项调查工作的人员1人,所辖县(市、区)残联负责专项调查工作的人员各2人、乡镇(街道)残联专干或专职委员1人,固原市残联、原州区残联理事长参加开班式和入户调查。
三、培训内容
1.残疾人调查表
2.社区调查表
3.数据录入软件
4.试点入户调查
四、要求
1.各市、县(区)残联要高度重视专项调查培训工作,认真组织选调好参会人员并按时报到。
2.参加自治区级培训的人员将作为下一步村(社区)调查员培训的师资和入户调查骨干,不得随意调换。
3.参加培训人员要自带内置无线网卡的笔记本电脑。
4.将参会人员的回执(见附件)于2014年11月10日前传真或电邮至承办会议的县(市、区)残联,同时将电子版报自治区专项调查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自治区专项调查办公室:田建军 0951-5668813
13995476905 传真:0951-5668810 邮箱: [email protected] 。
大武口区残联:王永梅 0952-2035608(传真)13014206009 邮箱:[email protected]
青铜峡市残联:牛海燕 0953-3051719(传真) 15379533476 邮箱:[email protected]
原州区残联: 王 华 0954-2085071(传真)
13519549277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2.全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调查员培训会议回执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