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派出所民警出警小记--葬狗记
2015年5月3日20时许,灵武市公安局东塔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灵武市龙凤佳苑小区41号公寓楼4楼住户称家中发生纠纷要求出警处理。”接到报警后,东塔所值班民警丁波带领协勤曹佳华等人迅速赶到现场。
出警民警到达现场了解到:龙凤佳苑41号公寓楼5楼住户侯某,饲养了一条几个月大的金毛狗,十分宠爱,5月3日下午19时许,侯某带领小狗出门时,小金毛狗跑在前面,但侯某到楼下时却没发现小狗,侯某便在楼下呼喊,此时突然听到4楼楼道窗户传来小狗的叫声,侯某抬头望去发现有个小男孩抱着自己的金毛狗,还没等侯某再次呼喊,小男孩竟然将小狗从4楼的窗户扔了下去,金毛狗当场死亡,看到这残忍的一幕,侯某瞬间被吓傻了,朝夕相处了几个月的小狗就这样惨死了,侯某自是悲痛不已。而另一边的当事人,7岁的小男孩将自己锁在屋子里,不论怎么叫都不开门,后经询问小男孩的奶奶得知:小男孩叫龙某某,7岁,自幼丧父,母亲和妹妹均有智力残疾,家中还有身体不便、年逾七旬的奶奶,生活非常拮据。当晚19时许,龙某某在4楼玩耍时恰与侯某的小金毛狗相遇,龙某某抱狗时,小狗叫了几声,龙某某以为小狗咬人,一害怕,将狗从四楼窗口扔下,造成小狗被摔死。
一边是因丧狗伤心不已、情绪激动、要求赔偿的侯某,一边是生活拮据、无赔偿能力的未成年人龙某某,见到此情此景,民警丁波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做劝说工作,先是安抚好情绪激动的侯某,然后又耐心细致地开导受到惊吓的龙某某,经过半小时的努力,受到惊吓的龙某某终于将反锁的房门打开,经现场调解,侯某最终同意由龙某某与家人陪同其葬狗,不要求当事人龙某某赔偿经济损失。随后,民警找来了铁锹、麻袋等工具,陪同双方当事人到滨河大道,民警丁波及协勤曹佳华等人亲自帮忙挖坑,共同将小狗掩埋安葬。葬狗完后,双方当事人被出警民警的真心诚意深深感动了,龙某某的奶奶拉着出警民警的手,对民警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再三表示感谢,侯某也已情绪平复,表态愿意接受民警的现场调解,不要求当事人龙某某赔偿损失。
处理好琐碎小事,化解好纠纷矛盾,东塔派出所民警尽职尽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真正践行了人民警察的圣神职责,为辖区的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