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09日,受害人祁某某在其丈夫的陪同下到灵武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其于前一日夜间在灵武市农场的出租房内被其丈夫的朋友张某某强奸。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民警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及时展开调查,搜集相关证据。8月09日23时许,办案民警得到线索,嫌疑人张某某在华电灵武电厂出现,随后办案民警前往将其抓获,并带回审查。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