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区发布第三批先行先试创新事项

27.01.2016  10:05

  2015年12月22日,湖北省政府召开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现场会暨第三批先行先试创新事项发布会。

  湖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东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上海自贸区经验,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颠覆式思路,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创新政务服务,加快湖北内陆自贸区申报。

  2015年,东湖高新区新开展了66项先行先试工作,其中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经验34项,目前已完成61项,5项正在稳步推进。形成了80项制度性文件,初步建立起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增强了发展后劲和活力,释放出改革红利、开放红利。

  2016年,东湖高新区将重点开展18项改革创新事项。其中行政审批与服务3项: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探索投资准入后的管理流程优化以及审批、纳税环节优化,建立行政审批大数据平台,连通政府各部门,推进全透明并联审批。科技创新7项:鼓励外资研发中心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共建研发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和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开展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备案制,破除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环;争取外籍高端人才“绿卡”改革试点;推进武汉“城市合伙人”服务中心建设。围绕武汉“城市合伙人计划”,打造创业投资高度活跃、开放包容高效的创新创业平台,为海内外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专业化、定制化服务;支持区内企业开展国际技术并购,通过并购企业、购买专利技术等方式获取先进技术、研发平台和研发团队,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光谷众享”计划,鼓励高校、院所、企业等各类机构建设面向社会的公共技术平台,提供概念验证、产品研发、工艺开发、小试生产、检测分析与认证等一体化服务;大力推进开放式创新,搭建一批互联网开放式创新平台,面向社会提供众创研发、众包设计、协同制造等网络化服务;科技金融5项:加大金融体系创新,支持科技金融机构开展新型金融业务;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争取开展企业外债“比例自律管理”试点;支持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科技银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立东湖高新区建设自由创新区专项发展基金。对外开放3项:加快推进东湖综合保税区国际检测维修、跨境金融服务等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关区合作,完善东湖综保区与口岸合作机制,增强口岸功能;探索外资商业保理、融资租赁混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