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四个强化”促公务员有为敢为

10.08.2016  17:11
  近年来,为解决公务员队伍中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问题,湖南省突出“四个强化”,综合施策,激发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热情、改革创新的激情、敬畏法纪的真情。

  强化示范引领。解决公务员队伍中“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问题,该省首先解决领导班子不作为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对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分析研判、考核评判,及时调整“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强化正面教育。充分发挥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切实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教育培训。一是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近年来,湖南省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对公务员队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关系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不断加强党性教育和“六大纪律”教育,切实解决好公务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二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落实最近出台的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抓实抓到位,引导和规范公务员职业活动行为。三是加强典型教育。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作用,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长期扎根基层、一心为民的优秀公务员,充分发挥典型的正面引领作用,解决公务员污名化问题,增强公务员职业荣誉感和尊严感。

  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大绩效考核力度,近年来,湖南省把绩效评估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抓手,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考核到事,基本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务员工作实绩考核评估机制,进一步实现了“考事”与“考人”、“考单位”与“考个人”的有机结合。下一步,将进一步改进绩效考核方式方法,设置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尽可能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尤其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公务员评优奖励、提拔晋升、学习培训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让优秀公务员能够得到群众和组织认可。

  强化执纪监督。当前,执纪问责的条例、准则、规定出台了不少。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兑现到位,不能让制度规定写在书上、贴在墙上、挂在口头上。该省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人事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从严整治,用好执纪问责这把利剑,对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的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将敲打、约谈,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情节严重的,将重拳问责追究,从严治理、从严监督、从严问责,发挥执纪监督的震慑和警示效果。(人社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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