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推出18条金融举措解发展之“渴”
支持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在宁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
建立资本市场发展子基金,支持更多“绩优股”企业走向更高端
11月4日,自治区主席刘慧主持召开第52次政府常务会,研究审定《关于改善金融发展环境支持金融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政策环境、信用环境、人才环境、监管环境四个方面推出18条真金白银的举措,向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发出一系列“利好信号”,加快布局多层次资本市场,解实体经济发展之“渴”。
《意见》提出,对引进和新设的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的各类金融机构,在享受已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所设机构注册资本或营运资本1%的一次性财政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建立资本市场发展子基金,从2015年到2017年,每年从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中安排5000万元,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推动更多的初创期成长好的企业进入更高级资本市场。
为加快推动企业挂牌、上市步伐,《意见》还决定从今年起,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的前3家企业,除享受原有奖励外,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对在境外上市的前3家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并对辅导企业成功上市的保荐机构给予一定奖励。此外,《意见》还鼓励发展普惠金融,争取2-3年内实现村镇银行市、县全覆盖,小额贷款公司全区乡镇全覆盖。在人才引进方面,自治区财政将每年安排500万元,对引进的高层次金融人才给予补贴或奖励。为了营造更加优越的金融环境,自治区政府还决定设立金融服务创新奖、金融支持贡献奖和金融环境创建奖,每年评选一次。
刘慧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活则经济活。支持金融业的发展,既是促进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也是应对下行压力的重要支持。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畅通银行与企业的联系渠道,针对企业融资难的实际需求,提供金融产品,形成金融业务与经济发展相互融合、相互支撑的局面,实现资金良性循环。要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对在主板、创业板和新三板等平台挂牌、实现融资的企业进行奖励,提高利用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和水平。要推动普惠金融发展,让金融改革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各类群体,实现金融业可持续发展。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