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这些行为将重罚!
消防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但由于部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延误了灭火救援的最佳时机,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现就加强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消防车通道集中划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2020年1月15日前,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单位应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标识模板咨询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二、开展消防车通道自查自改。2020年1月15日前,各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当地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组织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落实维护管理职责:
(一)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二)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
(三)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四)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五)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六)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七)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消防、规划、房管、城管、交管等部门依法查处。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多次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造成一定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拒绝,阻碍有关人员执行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可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电话96119)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电话122)举报。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