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海原四中拾金不昧学生李宝点赞

31.03.2016  11:54

3月22日,海原四中七年级学生李宝在回家的路上,经过黎明路信用社旁,捡到一个钱包,内有现金1000多元以及身份证、银行卡、驾驶证等贵重物品。面对贵重物品,李宝同学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尽快将包交到失主手中,免得失主着急。

为了将手包及时归还失主,李宝在原地等了近半个小时,在不见失主寻找的情况下,将所拾物品迅速交给了自己的班主任老师,并报告了学校政教处。学校通过海原县城关派出所寻找失主。

事后,学校对李宝同学的行为提出了通报表扬,并号召全校同学以他为榜样,学习拾金不昧的优良品质,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供稿: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杨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