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积极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近年来,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科技部的指导下,浙江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坚持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深化县域科技体制综合改革为抓手,加强顶层设计、鼓励基层探索,进一步加强县市科技工作,有力助推了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成功获批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了8个国家级高新区和28个省级高新区,涌现出一批像杭州、新昌、长兴等“真抓实干促创新”的典型,浙江省上下形成了抓创新、补短板、促转型的浓厚氛围。
一、加强顶层设计 落实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
一是坚持和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2012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指标体系、组织方式和激励约束机制。二是积极开展创新型城市和科技强县(市、区)创建。2012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分阶段、分步骤全面启动部署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目前全省共有4个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9个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和37个省级创新型试点县(市、区),创新型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鼓励基层探索 推进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在县域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16年初,省委深改组把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作为省领导重点联系改革项目。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破解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顺畅、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机制不够强、创新人才制度不健全、科技金融体制不完善等“瓶颈”问题为主攻方向,选择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长兴县、绍兴市新昌县为试点,努力率先破解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力争通过3年努力,改革试点区域基本构建全面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取得一批重大改革突破,并向全省复制推广。
三、坚持省市县协同 合力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一是建设一批重点企业研究院。2012年9月以来,省、市、县(市、区)联合,建设了252家重点企业研究院,配套实施重大瓶颈技术攻关、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等“三位一体”的政策措施。二是大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人才。2014年开始,浙江省大力引进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带动产业链向高端提升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三是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省财政设立3亿元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根据市县种子基金、种子资金、科技企业孵化器、其他科技金融资金的设立和绩效及市县争取的国家项目金额等因素,给予补助。四是树立创新样板,涌现出一批依靠创新发展的典型。新昌县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超过70%,建设了8家省级重点研究院,去年作为全国唯一的县域代表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作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