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法院行政审判实务培训班圆满结束

30.03.2018  21:11

  本网讯(胡文红)日前,自治区高级法院在南京举办为期5天的全区法院行政审判实务培训班。自治区高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全体人员、立案一案相关审判人员,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分管副院长、行政审判庭、立案庭等相关审判人员69人参加了培训。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贺耀参加培训并讲话。

  此次培训主要针对全区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旨在提高审判队伍的司法能力和案件审判质量,更好地发挥行政审判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能作用。为了办好此次培训班,确保取得良好效果,自治区高级法院派人前往江苏省法官培训学院进行沟通协商,精心选配教师教材,认真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培训方案和课程设置。培训班邀请了国家法官学院副教授王晓芳,第三巡回法庭法官王晓滨、耿宝建和江苏省高级法院行政庭庭长朱建新、副庭长史笔、倪志凤等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资深法官授课。主要讲授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解释》相关创新亮点以及土地征收、行政协议、工伤认定、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的审判实务。

  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贺耀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博学笃志 夯实法官司法能力,砥砺前行 开创宁夏法院行政审判新篇章》的讲话。贺耀副院长要求,一要端正态度、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行政审判司法能力,以最佳的精神状态专心听讲、精心思考、潜心钻研,为今后更好地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要互相学习、广泛交流,努力把握行政审判工作的规律,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把握学习机会,主动交流探讨,相互学习、相互促进,进一步扩大学习成果,达到真正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严谨审慎的态度,务实细致的方法,确保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学有所成,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今后工作的动力和源泉,开创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为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解释》夯实力量;四要遵守纪律、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学习、生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充分展示宁夏法院的精神面貌和良好形象。

  培训期间利用现场教学,学员们参观了“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和“梅园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