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法院召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庭审观摩研讨座谈会
9月15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在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召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庭审观摩研讨座谈会。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帆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一角
本网讯(兰东兴)9月15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召开全区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庭审观摩研讨座谈会。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帆、五市中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及高级法院、各中级法院、部分基层法院刑庭庭长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五市中级法院开展案件繁简分流推进情况的汇报,现场观摩了兴庆区法院利用轻刑快办机制审理刘某某信用卡诈骗案,郑某、秦某等5人危险驾驶案并当庭宣判的庭审情况,观看并听取了该院利用远程视频开庭等信息化手段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的工作介绍。
参会人员就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现行法律与推进此项工作的衔接,今后的工作方向等进行了座谈研讨,为我区法院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进而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积累一定的实践经验。
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帆在会上指出,2016年,最高法院大力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性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十项改革,是人民法院前所未有之变革,全区各级法院要充分了解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的改革背景,合理分流、繁简有度,不断提升改革效能。
李帆副院长强调,实践出真知,智慧在基层。各级法院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中要注意推进改革与现行法律的有效衔接,不断创新改革方法,在简案快审的同时,加强庭审效果,不能为快而快,一定要保证案件质量;要在实践中探索案件办理与信息化的不断融合,不断提高司法效率,简案快办,但司法公信力不能降低;精审繁案,快审简案是一体两面,要与各院的队伍结构相适应。李帆副院长要求,要理清依法审判与改革创新关系,严守法律底线;要兼顾公正和效率的关系,公正应当优先;要科学确定法院依职权分流和当事人程序选择的关系,依法保障人权;要平衡科技创新和庭审实质化的关系,体现法庭的庄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