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话语与法治文化论坛》在宁夏举行

13.10.2015  12:54

  本网讯 10月11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文化研究会、宁夏高级法院联合主办的《法治话语与法治文化论坛》在宁夏举行。论坛收到论文50多篇,其中6篇论文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宁夏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乔生彪撰写的《试论把握我国法治话语权的几个问题》荣获三等奖。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巨禄出席论坛并讲话,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向论坛发来致辞,宁夏高级法院院长李彦凯出席论坛并致辞,宁夏高级法院副院长贺耀出席并主持第一阶段的论坛。

  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在致辞中指出,法治话语体系是一个国家法治理念的形象反映,是一个国家法治主张的主要载体,是一个国家法治实践的直接表现,也是一个国家法治实力集中体现。构建中国法治话语体系,在方向上要保持坚定性,在性质上要体现正义性,在国情上要关注差异性,在心态上要具有自信力,在姿态上要保持开放性,在内容上要注重实在性,在构建上要保持创新性,在品质上要追求卓越性,在功能上要确保有效性,在交流中要具有可接受性。构建中国法治话语体系,要重点处理好建设法治话语体系与维护国家利益的关系,处理好建设法治话语体系与建设法治体系的关系,处理好“特色”与“出色”的关系,处理好“国内”与“国外”的关系,处理好“理念”与“行动”的关系,处理好“关键少数”与“重要多数”的关系。

  宁夏高级法院院长李彦凯在致辞中指出,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研究会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通过法律语言研究,推动法律语言的正确使用。近年来,尤其是对法律语言的法律性、语言性、哲学性、科学性研究,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作出了贡献。《法治话语与法治文化论坛》能够选择金秋十月在宁夏召开,充分说明了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研究会对宁夏和宁夏法院的关注和信任。这对我们来说,既是鼓舞和厚爱,更是激励和鞭策。我们会借十六字宁夏法院精神“崇法厚德、致公为民、凝心聚力、务实卓越”中的“凝心聚力”一词,凝法院之力,聚干警之心,全力以赴积极主动做好协办论坛的组织、后勤保障、协调服务等工作,确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