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化矛盾,一面锦旗表心意

10.05.2018  21:45

法律援助化矛盾,一面锦旗表心意
      2018年4月28日,兴庆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一面受援人送来的锦旗,锦旗上“法律援助,为民解忧,敬业正直,廉洁高效”几个字表达着受援人对援助律师和法律援助中心的感谢。
    2014年11月,受援人柳某经招聘,在某医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入职后,单位未和受援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给受援人缴纳社会保险。2017年5月9日,受援人柳某在往该公司下属某医院后院运送垃圾时在一楼大厅摔倒受伤,受伤后在该公司下属某医院治疗,经该院诊断,受援人为:右趾骨下支骨折。5月10日,受援人向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该局于7月12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受援人所受为工伤,10月25日,银川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向受援人出具职工因工伤残等级评定表,认定受援人构成十级伤残。
    受援人与该公司因工伤赔偿等问题产生的纠纷经由兴庆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并做出裁定,但某医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向受援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裁定不服,向兴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兴庆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指派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胡律师担任柳某与该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的代理人。
    胡律师接到指派后,及时与受援人联系,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材料,准确应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积极为受援人争取利益。胡律师认为调解是解决双方矛盾纠纷的最好方式,积极与双方协调沟通,尽力说服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最终,在胡律师的不断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公司向受援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共计50000元。至此,一场摔伤引发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受援人得到了应有的补偿。
    兴庆区法律援助中心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为主线,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确保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任务落到实处。这面锦旗,不仅反映着双方矛盾纠纷的化解,更是对兴庆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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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兴庆区人民法院   法院,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