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举行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和法律顾问聘用仪式
8月29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政府举行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张超超为受聘的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和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讲话。聘用仪式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马波主持,32名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和10名法律顾问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仪式。
张超超常务副主席强调,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带头增强法治意识,坚定不移厉行法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外脑”作用,提高行政决策质量,预防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应对可能面临的各种矛盾和挑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张超超常务副主席指出,政府法律顾问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立足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紧密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从法律的层面多思考,多研究,为政献策、为民建言,帮助自治区人民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破解难题。政府法律顾问还要做“监督者”,要敢于对不合法不合理的行为说“不”,敢于较真纠错、动真碰硬,真正成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智囊团”,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政府法律顾问更要有工匠精神,要恪守职业道德,把法律服务做精、做细、做实,在应对行政立法、法制审核、复议办案、文件起草、执法监督等方面强化学习交流,更好地发挥顾问作用。
张超超常务副主席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在发挥自身主体作用的同时,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用好法律顾问队伍。要推进法律顾问提前参与,把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定政策、出台文件的前置程序,主动向法律顾问咨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扩大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使政府的各项活动全程置于法律规范。要加强对法律顾问履职工作的评价和考核,发挥考核的倒逼作用,提高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水平;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形成能进能出、合理更新的机制,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从“宽、松、软”转变为“严、实、硬”。同时,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联络服务,认真研究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政府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