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经济建设公安“行”

15.07.2015  21:08

近期,我县共有五条重点道路建设相继开工,分别是:109国道东扩、永黄路至滨河大道延伸线、永丰路北侧延伸线、大观桥至滨河大道黄河大桥连接线、永清沟桥至滨河大道黄河大桥连接线,上述路段开通后,将对我县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鉴于此次施工工期紧,任务重,全县共调集七百余辆大货车,分别从黄羊滩、镇北堡等三个料场不分昼夜向各施工地点拉运砂石料。这既给我县交通秩序造成极大的压力,增加了事故隐患,同时,途径县城的大货车也给城市卫生,环保噪音造成了新的问题。为保证我县按时、按量完成此项工作,为此,永宁县交警大队针对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分别研究,制定对策。

    多家联合,提前谋划 工程施工之初,永宁县交警大队积极与县交通、运管、城管等部门加强合作,实地调研,针对各料场的不同位置、各路段的交通流量以及路况,制定了合理的运输路线,既考虑了畅通、安全,又考虑了货车司机的运营成本,同时又兼顾了城市的卫生、群众休息的影响。要求各施工车辆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行驶,禁止跨路线行驶。

      “ 排除隐患、杜绝漏洞” 此次重点道路的建设工程工期紧,预计八月底前全部完工,为此各施工单位只顾赶工期,而忽视了安全生产,导致部分拉运车辆存在黑车、驾驶人资质不全,超速、逆行、禁行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此,永宁县交警大队经过与上述部门联系,与各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安全施工责任书,要求各施工单位做到文明施工,严禁证照不全、带病车辆、不盖棚布的车辆上路行驶,同时,严禁超速、逆行、禁行、闯红灯。

      加强管控、严格处罚 针对部分车辆出现的证照不全、不盖棚布、超速、逆行、禁行等违法行为,交警大队一方面安排警力,在路面上积极查处,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求规范、安全施工,同时,利用现有的电子监控,针对超速、禁行、逆行、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近期,共处罚上述违法行为150余起,有效的管控了此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