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永宁县公安局妥善处置一起有毒气体泄露事件

23.01.2015  12:50

            1月21日,永宁县公安局经过连续12个小时的工作,成功处置一起有毒气体泄露事件,防止了次生灾害的发生。

1月21日6时许,京藏高速公路永宁收费站南1公里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危化品运输车(车牌号码:黑M82519牵引黑MC512挂)与前方大货车(车牌号码:宁E30029牵引宁E9831挂)追尾相撞,导致危化品运输车侧翻路面,所载有毒、易爆物品氯甲烷泄漏。

事故发生后,永宁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永宁县委常委、公安局长赵盾指示:要快速做好现场周边安全防护工作,尽快疏散群众,并做好现场周围各道路交通疏导管控工作,保障群众人身安全。县局迅速启动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置预案,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永宁县委、政府及市局指挥中心,各警种紧急行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消防大队官兵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前期处置;交警大队及时对事故现场周边各道路进行了管控,并做好109国道等主要道路交通疏导工作,防止因高速公路封闭、车辆分流导致车辆长时间、大面积堵塞;杨和镇派出所、城关派出所和巡逻大队及时对现场一公里范围内的群众进行了疏散,并配合安监、卫生等部门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处置过程中,自治区副主席白雪山、公安厅副厅长李德胜、消防总队总队长扎西、银川市副市长李守银、市公安局副局长李金梁、消防支队支队长王国恩和永宁县县长李润军、副县长杨锋、县委常委公安局长赵盾等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全体参战民警和消防官兵充分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对人民群众人身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严寒天气带来的不利因素,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防止了有毒气体泄漏造成次生伤害的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