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永宁县公安局中阿博览会安保专刊 第七十四期

10.09.2015  17:56

城关派出所成功调解处理一起伤害案

 

2015年9月8日上午9时许,城关派出所民警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结伙伤害案。

2015年9月2日18时许,永宁县三中的学生小张(化名)与小学同学小斌(化名)以QQ聊天发生了口角,为了报复小张,小斌找到了同班的另两名铁哥们小雨、小耀,在放学回家途中将小斌殴打致伤。好在小张的伤情不太重,经医院检查并无大碍,随后小斌的家长报了警。民警对此案件展开了调查,并将涉案的几名学生家长约到一起,经过9月2日晚上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初步的协议,个别家长在履协议的过程中,其中一名学生家长认为调解结果其不能接受,致使案件未能顺利履行,2015年9月8日早上9时许,在受害人小张的父亲的要求下,民警再次约谈几位家长,分别由小华和其他几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分别承担医药费及其他费用3000元整。通过民警耐心的劝解,双方家长都认识到了自己孩子的错误,相互致歉、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