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引进调解新机制 便民利民落实处

11.05.2015  20:40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型窗口建设,贯彻落实“便民、利民、高效、快捷”的服务宗旨,永宁县交警大队自与永宁县人民法院设立永宁县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与永宁县永川律师事务所、永宁县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互助机制后,又引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人伤调解服务中心进驻大队,并于2015年5月8日上午进行了简短的揭牌仪式,仪式后又召开了交警大队、调解中心、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会上,周永忠副局长对人保公司人伤调解中心进驻大队表示欢迎,同时,要求大队事故民警做好与保险公司、调解中心之间的衔接,加强合作,切实发挥出调解中心的作用,把便民、利民等服务措施做扎实。

人保公司人伤调解中心对所有受理的交通事故调解及法律咨询实行免费服务,每周二定点到大队进行免费调解涉及保险公司的相关案件。该中心的进驻,实现了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无缝对接,形成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保险公司调解“四调联动”的调解机制,有效地整合了交警、法院及各类调解组织的调解资源,为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时化解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保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调解中调解员既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同时又减少了事故当事人在交管部门和法院、保险公司之间的来回奔波,减少了当事人的时间和费用开支,让群众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解决交通事故纠纷,使事故处理、法律咨询及调解、起诉、应诉等实现了有机衔接,把便民、利民、高效、快捷的服务宗旨落到了实处。

会后,交警大队办案人、永宁县调解中心与人保人伤调解中心调解人员就“3.29” 韩某交通肇事案件事故中死亡人员张某的相关赔偿费用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并就丧葬费用最终达成初步调解意愿,由人保公司暂垫付事故车辆交强险赔付款四万元,用于家属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此事得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