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永宁交警深入辖区驾校宣传车管新政

04.02.2015  19:33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对相关考试内容作出的调整和变化,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地使用服务收费行为,2月3日上午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永平、民警张英伟一行到辖区鹏达驾校、银大驾校、长江驾校就公安部最新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地使用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向驾校负责人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

交警大队领导第一时间深入辖区驾校报名点、训练场、考试场等地督促张贴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做好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公示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同时,交警大队车管所按照新收费标准,做好警务公开内容的变更工作,在考试前告知学员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车管所业务大厅张贴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了解新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