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氨抽检企业问题汇总----- -银川片区(共14家)
30.12.2014 18:44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涉氨抽检企业问题汇总------银川片区(共14家) 化工行业 : 一、YC-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 1、变送器4118-PT-1B压力变送器、4118-LT-1B液位变送器穿线管脱落。 2、一厂、二厂装置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系统只设有一级报警,未采用两级报警。 3、二厂尿素泵房及V105罐周边均未设固定式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氨)。 4、4116-SV-3安全阀未竖直安装。 5、未上电的报警器有:位号为4110-XT-138、4110-XT-162、4110-XT-150的报警器。 6、中控室显示错误的报警器有:位号为4110-XT-157的报警器通入标气后显示错误。 7、通入标气无响应的报警器有:位号为4110-XT-65、4110-XT-78、4110-XT-75、4110-XT-81、4110-XT-50的报警器。 8、示值误差超过标准允许值的报警器有:尿素操作间巡检用报警器(便携式氨气)、化肥一厂巡检用报警器(便携式可燃气体)、位号为4110-XT-55、4110-XT-53、4110-XT-43、4110-XT-141、4110-XT-137、4110-XT-56、4110-XT-45、4110-XT-84、4110-XT-86、4110-XT-85、4110-XT-3、4110-XT-19、4110-XT-18的报警器。 9、抽检岗位:化肥一厂合成岗位,产品编号:04BV0F 1946,气瓶压力不足25MPa。 10、抽检岗位:化肥一厂合成岗位,产品编号:P3BVT0662,气瓶压力不足25MPa。 11、抽检岗位:化肥二厂合成岗位,产品编号:03BRTN 1571,气瓶压力不足25MPa。 二、 YC-2 宁夏贺兰山化肥有限公司 1、企业现有从业人员280人,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6人,现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 2、企业未建立2014年度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3、企业2014年度新入厂人员三级教育落实不到位。 4、企业未建立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制度。 5、企业未建立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的制度。 6、企业未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 7、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价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未形成记录。 8、企业未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 9、企业未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10、企业重大危险源档案不完善,缺少:辨识、分级记录;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评估报告。 11、企业未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2、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发生变更后,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13、新合成控制室内设置有在线合成气分析仪。 14、等压回收控制室、精炼控制室与冰机压缩机(液氨)设置于同一建筑内。 15、生产区内均未设置风向标。 16、可燃液体的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消防车道的净空高度标准要求不应小于5m,实地检测液氨罐区消防车道净空为3.5-4.4m。 17、老合成、新合成中控室面向合成气压缩机间的一侧设置有门、窗。 18、老合成控制室西侧安全疏散门向内开启。 19、泵房、装卸鹤管与储罐防火堤处侧基脚线的距离标准要求不应小于5.0m,实地检测氨罐区装卸鹤管与液氨储罐区南侧防火堤基脚线安全距离为0.7m。 20、卧式储罐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标准要求不应小于3m,实地检测备用氨罐区1#、2#液氨储罐,氨罐区1#-5#液氨储罐与防火堤安全距离均小于3m。 21、甲、乙类液体储罐与其装卸鹤管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5m,实地检测氨罐区4#液氨储罐与其装卸鹤管安全距离为2.1m。 22、氨罐区西侧物料管道穿堤处未封闭。 23、氨罐区、备用氨罐区、老线合成气压缩机间、新线合成气压缩机间入口处均未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设施。 24、备用氨罐区、氨罐区、老线合成车间、新线合成车间各物料管道均未标明介质流向。 25、备用氨罐区1#、2#液氨储罐,氨罐区5#液氨储罐均未设置远传监控及超限报警装置;备用氨罐区未设置备用事故氨罐、气氨回收、应急喷淋及清净下水回收,氨罐区未设置备用事故氨罐。 26、氨罐区、备用氨罐区均未设置遮阳棚,备用氨罐区未设置应急喷淋设施。 27、氨罐区汽车充装处未设置罐车静电接地报警装置;液氨充装现场未设置喷淋装置、在线计量装置。 28、老线合成、新线合成均未设置仪表风压力低限报警联锁合成氨停车设施。 29、老线合成合成气压缩机间、新线合成合成气压缩机间、老线合成塔周边、新线合成塔周边均未设置氨、氢气、一氧化碳等有毒、可燃气体探测器。 30、备用氨罐区内、氨罐区内均未设置氨气有毒气体探测器。 31、备用氨罐区、氨罐区各储罐压力表校验期限均为2014年9月26日,已过期。 32、氨罐区氨分配台安全阀铅封缺失。 33、备用氨罐区、氨罐区各安全阀均腐蚀严重。 34、中控室操作人员未穿戴长袖工作服,现场操作工部分未佩戴安全帽。 35、氨罐区、备用氨罐区均未设置洗眼器和淋浴喷淋装备。 36、备用氨罐区标示牌已褪色。 37、备用氨罐区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已褪色,字迹无法辨认。 38、仪表位号为LT-AG03的报警点不合格,对3#氨罐LT-AG03变送器施加模拟信号至报警设定值,未报警。 39、仪表位号为PT-XH23的报警点不合格,对1000 2#循环机循环气出口压力PT-XH23变送器施加模拟信号至报警设定值,未报警。 40、仪表位号为PF-XH34的报警点不合格,对1000 2#循环机油压力PF-XH34变送器施加模拟信号至报警设定值,未报警。 41、仪表位号为PT-9252的报警点不合格,对大压缩1#压缩机五出压力PT-9252变送器施加模拟信号至报警设定值,未报警。 42通入标气无响应的报警器有:位号为备用液氨储罐(氨气)、液氨储罐区(氨气)、液氨储罐区(一氧化碳)的报警器。 43、抽检岗位:安环部,产品编号:111764,气瓶压力不足25MPa。 44、抽检岗位:安环部,产品编号:111357,气瓶压力不足25MPa。 三、 YC-8 银川冀宁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企业未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2、企业未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 3、企业无2014年度设备设施检维修计划。 4、企业未对安全设施定期检验检测。 5、企业各种防护器具无定期校验和维护记录。 6、企业未建立2014年度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7、企业未制定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企业未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 9、企业未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10、企业未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11、企业未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12、报警器防爆标志不清。 13、液氨储罐均设有双切断阀,但无远程控制的紧急切断阀。 14、液氨罐区内地面未采取防渗漏措施,存在渗水情况。 15、液氨罐区未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设施。 16、冰机房贮氨器上方无水喷淋设施。 17、冰机房贮氨器处未设置地漏排水设施。 18、液氨罐区未设置洗眼器。 19、冰机房未设置“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标识。 20、液氨储罐未安装液位远传报警设施。 21、液氨储罐无压力、液位及视频监控设施。 22、仪表位号:1#液氯储罐压力变送器PT-YL01达到压力报警设定值1.4MPa时,DCS系统未报警,且1#液氯储罐压力自动联锁系统未设置相应联锁动作值。 23、仪表位号:2#液氯储罐压力变送器PT-YL02达到压力报警设定值1.4MPa时,DCS系统未报警,且2#液氯储罐压力自动联锁系统未设置相应联锁动作值。 24、仪表位号:3#液氯储罐压力变送器PT-YL03达到压力报警设定值1.4MPa时,DCS系统未报警,且3#液氯储罐压力自动联锁系统未设置相应联锁动作值。 25、示值误差超过标准允许值的报警器有:位号为冰机房的报警器。 26、中控显示故障的报警器有:位号为液氨罐的报警器。 27、未接线的报警器有:位号为1#(氯化车间)、2#(氯化车间)、1#(液氯储罐区)、2#(液氯储罐区)、3#(氯化车间)、4#(氯化车间)、5#(氯化车间)、6#(氯化车间)的报警器。 28、通入标气无响应的报警器有:位号为甲醇罐区的报警器。 29、抽检岗位:氯化车间控制室,产品编号:JN-001,气瓶压力不足25MPa;整机气密性检验不合格;高压泄漏测试检验不合格;报警器性能检验不合格。 四、 YC-12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未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 2、4#液氨站液氨卸车管线穿过罐车司机休息室。 3、发酵二车间液氨分配器附近、2#液氨站蒸发室未安装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 4、1#、2#液氨站报警器控制器设置在无人常驻西侧废弃厂房。 5、液氨储罐出口管线的切断阀不具有远程控制功能。 6、1#、2#、3#液氨站液氨储罐安全阀泄压管未接至氨吸收系统。 7、液氨储罐未设置远传液位监测器及高低液位报警功能。 8、液氨罐区未设置氨泄漏事故联动防爆排风机。 9、通入标气无响应的报警器有:位号为4#南氨站12#、4#南氨站11#、4#南氨站8#、4#南氨站5#、4#南氨站2#、4#南氨站1#、4#南氨站7#、3#氨站4#、3#氨站5#氨气报警器。 10、抽检岗位:3#氨区,产品编号:1206010025,气瓶压力不足25Mpa。 11、抽检岗位:二部,产品编号:0341 12/06,气瓶压力不足25Mpa。 五、 YC-13 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 1、企业未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 2、液氨储罐的出口管线的切断阀不具有远程控制功能。 3、氨罐未设置高低液位报警功能。 4、通入标气无响应的报警器有:位号为液氨罐北侧、液氨罐南侧的报警器。 5、抽检岗位:液体库,产品编号:070125,气瓶压力不足25MPa。 六、 YC-49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焦化厂未提供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的安全检查表。 2、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氨水储罐A液位,未设置高液位报警值。 3、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氨水储罐A液位,未设置低液位报警值。 4、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氨水储罐B液位,未设置高液位报警值。 5、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氨水储罐B液位,未设置低液位报警值。 6、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除盐水箱A液位,未设置液位报警值。 7、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除盐水箱B液位,未设置液位报警值。 8、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脱硫烟气系统净烟气烟尘含量,未设置含量高报警值。 9、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脱硫烟气系统净烟气烟尘含量,未设置含量高高报警值。 10、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脱硫烟气系统净烟气NOx含量,未设置含量高报警值。 11、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脱硫烟气系统净烟气NOx含量,未设置含量高高报警值。 12、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脱硫烟气系统净烟气O 2 含量,未设置含量报警值。 13、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脱硫烟气系统净烟气流速,未设定流速报警值。 14、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脱硫烟气系统净烟气温度,未设定温度报警值。 15、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脱硫烟气系统净烟气压力,未设定压力报警值。 16、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脱硫烟气系统原烟气烟尘含量,含量未设定报警值。 17、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脱硫烟气系统原烟气NOx含量,未设定含量高报警值。 18、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脱硫烟气系统原烟气NOx含量,未设定含量高高报警值。 19、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脱硫烟气系统原烟气SO 2 含量,未设定含量报警值。 20、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脱硫烟气系统原烟气O 2 含量,未设定含量报警值。 21、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脱硫烟气系统原烟气流速,未设定流速报警值。 22、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脱硫烟气系统原烟气温度,未设定温度报警值。 23、仪表位号:动力车间二期脱硝脱硫烟气系统原烟气压力,未设定压力报警值。 24、示值误差过大的报警器有:位号为814、812、811、802、806、819、703、716、616、615、614、3#换向室南的报警器。通入标气无响应的报警器有:位号为803、807、4#换向室南、4#换向室西、708、705、707、706、704、713、714、715、717、613、612、603、605、606、604、815、 816、611的报警器。 25、抽检岗位:焦炉地下室,产品编号 :BF-01,气瓶压力不足25MPa。 26、抽检岗位:化产集控室,产品编号 :11120481,气瓶压力不足25MPa;压力表表面、读数均不清晰。 27、抽检岗位:化产集控室,产品编号:11123585,气瓶压力不足25MPa。 28、抽检岗位:化产集控室,产品编号:11123020,气瓶压力不足25MPa。 29、抽检岗位:化产集控室,产品编号:11123308,气瓶压力不足25MPa。 30、抽检岗位:化产集控室,产品编号:11123615,气瓶压力不足25MPa。 工贸行业: 一、 YC-4 宁夏恒源万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未建立2014年度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2、企业2014年度新入厂人员三级教育落实不到位。 3、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 4、企业未建立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制度 5、企业未建立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的制度。 6、企业未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 7、企业未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无相应记录。 8、企业各种检查的主管部门未对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9、企业未制定设备检维修计划。 10、企业未对安全设施定期检验检测。 11、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未形成记录。 12、企业未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3、企业重大危险源档案缺少辨识、分级内容。 14、企业未将重大危险源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 关部门备案。 15、企业未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检验。 16、企业未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17、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18、1#-2#制冷机房氨气报警器未与事故风机联锁,3#制冷机房内未安装事故风机。 19、1#、2#制冷机房室外液氨罐区区域未设置氨气报警器。 20、1#、3#制冷机房液氨罐区区域未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设施。 21、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无水喷淋设施。 22、3#制冷机房内无应急洗眼喷淋设施。 23、液氨罐区及制冷机区域未设置黄色警示线及警示说明。 24、制冷机房入口处未设置“非本岗位操作人员免进”标志牌。 25、1#-3#制冷机房内均未设应急照明灯。 26、1#-3#制冷机房压力表校验有效期至2014年10月15日,均已过期。 27、液氨罐区未设置视频监控。 28、故障的报警器有:位号为3#机房2号通道、3#机房1号通道的报警器。 29、现场和中控显示不一致的报警器有:位号为2#制冷机房的报警器。 30、抽检岗位:3#机房,产品编号:13701699,气瓶压力不足25MPa。 二、 YC-5 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 1、企业未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2、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 3、企业未按照GB/T 29639-2013制定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共抽检制冷机房氨气报警器4台,通标气后均无响应。 5、制冷机房顶部所安装的5台事故排风机均为非防爆电气设备。 6、贮氨器装有磁翻板液位计,但未标明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标识。 7、1#、2#贮氨器设有磁翻板液位计,但未设置液位远传监控。 8、1#、2#贮氨器、辅助贮氨及氨分离器均未安装温度、压力、液位远传监控仪表;贮氨器区域未设置视频监控。 9、制冷岗位1#、制冷岗位2#、制冷岗位3#、制冷岗位4#氨气报警器通入标气均无响应。 10、产品编号0161 11/08:气瓶压力不足25MPa。 三、 YC-6 宁夏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 1、企业未对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验检测。 2、企业未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3、所抽检固定式氨气报警器只设置了一级报警。 4、液氨站所选用压力表均为非氨用压力表。 5、示值误差超出标准允许值的报警器有:位号为液氨泵区、气化器、氨缓冲罐、氨吸收罐、氨压缩机、巡检1#的报警器。 6、抽检岗位:化水值班室,产品编号 XXRD-01:气瓶压力不足25Mpa;动态呼吸阻力不合格;报警器性能不合格。 四、 YC-7宁夏 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液氨储罐区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 2、通入标气无响应的报警器有:位号为卸料压缩区、1#氨罐顶部、氨发生区、巡检岗位的报警器。 3、抽检岗位:液氨灌区,产品编号:09325,气瓶压力不足25MPa。 4、抽检岗位:液氨灌区,产品编号:09305,气瓶压力不足25MPa。 五、 YC-9 蒙牛乳业(银川)有限公司 1、企业未对安全设施定期检验检测。 2、企业未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3、液氨罐区未设置视频监控。 4、二期制冷车间1#氨分板上方氨气报警器通入浓度大于报警设定值的标气未报警、未联锁制冷车间风机启动。 5、二期制冷车间氨高压槽中间氨气报警器通入浓度大于报警设定值的标气未报警、未联锁制冷车间风机启动。 6、二期制冷车间中冷槽氨气报警器通入浓度大于报警设定值的标气未报警、未联锁制冷车间风机启动。 7、通入标气无响应的报警器有:位号为二期制冷机房1#氨分板上方、高压槽上方(西)、中冷槽的报警器。 8、、抽检岗位:二期制冷车间,产品编号:1104495,气瓶压力不足25MPa;压力表的检验不合格。 9、抽检岗位:一期制冷车间,产品编号:TX11276,气瓶压力不足25MPa。 六、 YC-10 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分公司 1、企业未对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验检测。 2、企业未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 3、企业未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4、企业未将重大危险源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企业未提供氨缓冲罐检测报告。 6、企业未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7、液氨站未设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 8、示值误差超出标准允许值的报警器有:位号为氨压缩机、液氨泵、缓冲罐、液氨B罐、蒸发器、卸车区、液氨A罐、巡检的报警器。 9、抽检岗位:氨库,产品编号:0050 02/10,气瓶压力不足25MPa。 七、 YC-11 华润雪花啤酒(宁夏)有限公司 企业未对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验检测。 1、厂区内未设置风向标。 2、液氨罐现场指示液位计未标明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标识。 3、液氨储罐安全阀未接至氨吸收系统。 4、通入标气无响应的报警器有:位号为氨气001、氨气003、氨气004的报警器。 5、抽检岗位:制冷工段操作室,产品编号:120094,气瓶充装量不足25MPa;动态呼吸阻力不合格;高压泄漏测试检验不合格;报警器性能检验结果不合格。 6、抽检岗位:制冷工段操作室,产品编号:200124,气瓶充装量不足25MPa。 八、 YC-14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1、企业未对安全设施定期检验检测。 2、示值误差超过标准允许值的报警器有:位号为巡检2#的报警器。 3、通入标气无响应的报警器有:位号为B罐罐顶、A罐罐顶、A、B罐罐顶间、液氨蒸发器1#、液氨蒸发器2#的报警器。 4、抽检岗位:氨站运行值班室,产品编号:LWDC-01,报警器性能检验不合格。
5、抽检岗位:氨站运行值班室,产品编号:LWDC-02,报警器性能检验不合格。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0.12.2014 18:44
故
事
宁夏消防协会与宁东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举行签约合作仪式
宁夏消防协会与宁东企业和 企业家联合会举行签约合作消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