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新闻通报会
12月25日,为展示宁夏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在宁夏气象局召开《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新闻通报会。会议由宁夏气象局办公室主任戴小笠主持,宁夏气象局副局长王建林、应急与减灾处副处长陈楠出席新闻通报会,并向到会人员介绍有关情况,区局观测与网络处、科技与预报处负责人对记者提问进行补充回答。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等28家区内外媒体记者参加新闻通报会,并对有关情况提问。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气象为农服务工作,连续九个中央1号文件对气象为农服务工作做出部署安排。中国气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气发〔2010〕92号)和《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气发〔2010〕93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和相关单位,全面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通报会上,王建林副局长从两方面回顾了宁夏“两个体系”建设总体情况。一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基本形成。其中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我区“两个体系”从2010年逐步开展,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84号),该项工作全面展开,从2012年开始自治区党委将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纳入每年的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并对各县政府进行考核。同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主持召开了全区气象为农服务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会议。2014年《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4〕13号) 要求“完善农村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4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宁党农发〔2014〕1号)提出“继续推进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启动实施2个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和4个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标准化建设,有效推动了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逐步建立。 201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 宁夏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民政、财政、交通、水利、农牧、林业、通信、气象等多部门加强联动与协同,建立健全了部门联合会商机制。2010-2014年,各市、县(区)政府均成立了农村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或农业气象服务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均指定了应急联系人,全区各乡镇均建立了气象信息服务站,确定了分管领导,指定了气象协理员,各行政村均指定了气象信息员。区、市、县三级均制定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流程》,明确了相应的气象工作职责。各县政府均编制了《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基本形成。二是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得到加强,服务作用进一步显现。经过连续四年的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目前宁夏已经初步探索建立了“三级业务五级服务布局、六大体系支撑、服务业务科研一体化发展”的现代农业气象新格局。
此外,通报会还通报了完善气象监测系统,提供农业农村气象监测服务;健全气象信息发布渠道,积极破解气象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力提升气象为农服务内涵等具体内容。
与会记者结合通报内容就我区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的目标是什么,当前我区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了提问和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