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好心人会越来越多
“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理念,一直是中华文明的主旋律。“泽被乡梓、教化子弟”的民间善行,从来没有中断过延承。如果说有一点缺憾,那就是我们缺乏一部专为慈善而立的国家法典。
今年全国人大对慈善法草案的审议,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将步入一个崭新阶段。它不仅将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而且将运用法律手段,把社会上的各种慈善行为,统一纳入规范、有序、透明、有效的管理渠道中。
我相信,我国慈善事业必将迎来一个长期向好的健康成长期,并会出现三个慈善“热点”:一是有更多的团体法人、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自觉投身慈善事业;二是各种专题性的慈善基金,将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三是民间好心人会越来越多,“积小善为大善”会逐步成为社会潮流。
慈善既是一种文化,也是一种文明。人之念,有两端,可向善,亦可向恶。人类先进文化和高度文明的一个闪光表现,就是喻人向善,推崇以一己之力,惠及他人的行为。我们应广泛宣传高尚的慈善理念,使之深入人心,让更多人了解慈善法,关心慈善、崇尚慈善、践行慈善,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良性循环的社会风气。
由于家庭的熏陶,我很早就投身于社会慈善。在过去的20多年间,我大致经历了三次精神升华。
最初的慈善,我只是怀着一种助人为乐、“心种福田”的意识,看到别人有困难,只要自己口袋里有钱,总会出手相助。
随着创业成功,我开始思考如何感恩时代、回馈社会。这时候的慈善举措,已不是单纯的个人给予,而是在“光彩”事业的旗帜下,通过定向捐赠、长期资助等多种形式,把企业员工也全部动员起来,人人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形成企业团体的慈善行为。
近年来,我对慈善事业又有了更深层的认识。我认为,慈善的最终目的不能仅停留在扶贫济困的层面,而应该着眼于“授人以渔”。因此,我们在中西部地区投资援建慈善项目时,就结合当地经济特点,用建厂发展生产的形式,为当地民众送去福祉。同时,我认为,在所有的慈善捐赠中,捐赠教育项目特别是高等教育项目,对国家长远发展最为有益。只有人才辈出,国家的未来才会勃勃生机。为此,我们逐步调整了企业参与社会慈善的方向,把资金更多地投入到教育项目中,希望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多作些贡献。
作者:汤亮委员(奥盛集团总裁) 《光明日报》( 2016年03月15日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