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属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宁党发〔2010〕38号),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学习、宣传、教育,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粮食系统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答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题日期
2014年11月24日至12月1日。
二、参加范围
各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干部职工。
三、组织方式
请各单位到自治区粮食局政务信息网( www.nxgrain.gov.cn )下载试题,自行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答题活动,自行组织阅卷并公布成绩。
四、具体要求
(一)本次活动是在全区粮食系统范围内进行的一次普及《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民族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活动,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进一步普及民族法律法规知识,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各单位党组织要统一组织答题,统一组织阅卷,杜绝替答现象。
(三)答题活动结束后要将参加答题情况,包括参加答题的干部职工人数及成绩单以电子版方式,于12月3日前报自治区粮食局机关党委。
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何媛媛
附件:1.民族理论、政策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测试题
2.民族理论、政策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测试成绩汇总表
自治区粮食局机关党委
2014年11月24日
附件1:民族理论、政策与民族区域自治法试题.doc
附件2:民族理论、政策与民族区域自治法测试成绩汇总表.doc